世良情感网

浙江温州,男子在饭店吃饭,因不小心摔坏了一根筷子,被饭店要求赔偿100元。男子懵

浙江温州,男子在饭店吃饭,因不小心摔坏了一根筷子,被饭店要求赔偿100元。男子懵了,与饭店理论,饭店:“德国白瓷的!买过来就是158元!”(来源:小强热线)

据悉,近日一名男子和朋友前往当地一家高级餐厅消费,消费了1万多元,因为不小心摔坏了一个筷子,被餐厅索要100元赔偿。

男子懵了,与餐厅理论,餐厅工作人员表示,筷子是德国白瓷的!买过来就是158元!

男子与餐厅理论未果,随后给了餐厅100元赔偿,将相关视频发布到网上,一时间引起热议。

对此,有网友表示,“一个筷子还要从德国进口?下次搞个元青花的,顾客不得分分钟破产!”

有网友表示,关键不是筷子100块钱一根,重点是消费了1万多,却还要赔偿,餐厅的格局太小了!

还有网友表示,吃饭弄坏了碗筷,赔没问题,但是口说无凭,必须拿出来证据,否则就是讹人!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1、在饭店吃饭不小心弄坏了饭店的碗筷,需要赔偿吗?

顾客前往饭店吃饭与饭店建立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顾客付钱购买的是食物及服务,并不包括碗筷。

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不小心弄坏了饭店的碗筷,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弄坏了饭店的碗筷,该赔多少,谁说的算?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事损害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又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所谓的填平,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

也就是说,吃饭时不小心弄坏了饭店的碗筷,按照市场价赔偿饭店即可。

3、如果顾客弄坏了饭店的碗筷,拒绝赔偿该怎么判?

顾客吃饭过程中不小心弄坏了饭店的碗筷,仅仅属于民事纠纷。如果顾客拒绝赔偿,饭店也不能限制顾客的人身自由,不让顾客离开,否则就属于侵权,反而变得无理。

饭店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顾客赔偿,但是一方面来说,相对于破损的碗筷来说,诉讼成本要高得多。

另一方面来说,《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饭店还需要举证证明破损碗筷的价值,否则就需要承担举证不能,败诉责任。

因而饭店遇到类似的事情,与其不依不饶地向顾客要赔偿,得罪顾客,不如想开一点,值当给顾客打折,少赚一点,格局大一点。

4、最后,据悉,目前涉事餐厅已经将赔偿退还给男子。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60
用户10xxx60 1
2024-08-16 13:17
这个饭店以后要关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