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美女法官死于原告的愚昧!
河南美女法官依法办案,却遭来原告的报复,不是因为法官枉法裁判,而是原告愚昧无知。
原告认为他的主张(主张被告赔付1万8千多元)实现不了,是主审法官从中作梗,对他不公平,因此怀恨在心,愤懑不平,所以产生报复心理,进而实施杀人行为,以平复其已经扭曲了的变态心理。
殊不知他的认知是错误的,之所以出现认知错误,就是因为他本人愚昧无知,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公平,他就是简单的认为,法院支持他的诉求,那才是公平的,而不支持他的全部诉求,就是对他不公,他根本就不考虑案件本身还有一方当事人。
就案件本身来说,法官判案只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唯原、被告的意愿是从,法官依法办理案件,是对当事人最大的尊重,也是对事实和法律的敬畏,除此而外,法官不能以其它因素为标准,否则就是枉法裁判,公平、正义就得不到有效的维护。
而对于这些,本案中的原告是没有正确的认识的,因此产生了错误的想法,走向了极端,与其说本案主审法官是死于原告的刀下,不如说是死于他的愚昧之下。
但凡他对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有一些正确的认识,惨案也就不会发生了。
所以,我们社会的普法教育还得大力提倡和普及,提升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对公平、正义的正确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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