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李晟医生遇害、王佳佳法官被害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鉴于目前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够完整,对于这两起事件的是非曲直,在此暂不予以评论。但是,杀人违法这一铁律绝对不容置疑,民众更不该对这类恶性事件抱有幸灾乐祸的态度,甚至表示支持。假如今天你因受气杀一人,明天我因受气也去杀人,那么社会必然陷入混乱不堪的局面,每个人都面临生命的威胁。 任何社会,哪怕是最为发达的国度,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不公平的情况。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普通民众,都应当要求所有人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唯有这般,依法治国的目标才能逐步达成。不然,如果仅仅因为社会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就鼓动以杀戮的方式来处理,最终必定害人害己。 每个杀人犯或许都能为自己的杀人行为找出理由,站在他们自身的角度甚至会觉得自己没有过错,而在旁观者当中,至少有 30%的人觉得能够理解。然而,若依此逻辑推断,那么法律和监狱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毕竟,这个世界本就不完美,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法律的关键作用之一在于维系社会的基本稳定与公平,为每个人划定基本的行为标准底线。即便遭受了委屈,也决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只能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否则就属于违法,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便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倘若一个社会背离了这一根本原则,这个国家必将陷入混乱,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距离战乱也就为时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