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检察:一场开在深林里的听证会

身边24小时 2024-08-16 19:18:45

一架无人机在一片深林上空拍摄取证,这位“高空作业者”到场是为参与一场特殊的听证会……

日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场听证会“搬”到了辖区内的松背岭果山现场,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委会工作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等共同参加。

据悉,2021年9月,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某村委会接到村民举报,称有人擅自挖山开垦及砍伐林木。村委会现场调查发现李某某等人在该处开路、砍伐树木,后综合执法部门组织人员到场查处。

经调查,李某某砍伐林木数量已达到滥伐林木罪的刑事案件标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21年9月12日至2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林木进行砍伐。经鉴定,被砍伐林地面积为8.84亩,蓄积为66.9370立方米。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蓬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查明案件犯罪事实,蓬江区检察院多次联同公安机关、村委会干部前往被破坏的林地查看和拍照取证。为全面核实林地受损及修复情况,该院利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高空、多角度拍摄,并与侦查机关前期所拍摄的现场画面逐一进行比对,查明李某某已开展林地修复工作。现场走访后,办案人员督促李某某做好树苗补种及养护工作,定期向村委会汇报修复进展。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表示悔过,主动、积极在砍伐林木的林地上补种高价值的树苗,村委会对其表示谅解。鉴于李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又系初犯、偶犯,蓬江区检察院决定就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意见召开听证会,听取听证员意见。

为全面调查复绿情况,蓬江区检察院将本次听证会地点设在案件现场,并在听证会前组织与会人员共同查看了被毁林地的补种复绿情况,借助无人机对现场的林地进行高空全景拍摄、近距离定点抓拍,协助与会人员全方位、多角度查看林地复绿情况。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结合现场查看的复绿情况向李某某提问,充分了解了案情及李某某归案后的表现。村委会代表介绍了李某某平时的表现及其案发后积极赔偿村委会损失的情况,镇政府执法人员介绍了李某某归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及时补种树苗的情况。经听证员合议,均认为李某某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且对森林进行了复绿,补种了高价值的树苗,并聘请专人进行养护。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听证会召开期间,部分杜阮镇龙溪村的村民闻讯来到现场旁听了这场特殊的听证会。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方的普法效果,蓬江区检察院根据农村的生活特点,有针对性的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罪行进行了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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