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凌晨4时19分,我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公司有人持刀伤人。我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联系救治伤者。
经查,8月5日凌晨3时许,榆中县和平镇某公司务工人员吴某,因平时工作中多次与同事童某发生口角怀恨在心,持美工刀割伤童某后逃离。
8月6日,我局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因受害者伤情司法鉴定尚在进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某先行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依据伤情鉴定,我局已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4年8月5日凌晨4时19分,我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公司有人持刀伤人。我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联系救治伤者。
经查,8月5日凌晨3时许,榆中县和平镇某公司务工人员吴某,因平时工作中多次与同事童某发生口角怀恨在心,持美工刀割伤童某后逃离。
8月6日,我局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因受害者伤情司法鉴定尚在进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某先行行政拘留十日。
目前,依据伤情鉴定,我局已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