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惠州市城管执法局原局长朱晓文被“双开”

南方都市报 2024-08-19 20:02:28

8月19日,惠州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晓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晓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晓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土地证办理、补贴获取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晓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惠州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后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晓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朱晓文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3月22日在任上被查

3月22日,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晓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任上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朱晓文,男,汉族,生于1974年9月,博罗县泰美镇人,1995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博罗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

2019年1月8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任命朱晓文为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2022年10月28日,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任命朱晓文为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采写:南都记者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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