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0日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戴道晋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戴道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31日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戴道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道晋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恶化地方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背组织原则,任人唯私唯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利用职权为亲属在生产经营中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弄虚作假,大搞数字政绩;对家人失管失教,搞“家族式腐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道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戴道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戴道晋简历
戴道晋,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湖南汉寿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77.12——1978.10湖南省汉寿县汉太公社干部
1978.10——1983.02湖南省汉寿县委组织部干部
1983.02——1984.08湖南省汉寿县团委副书记
1984.08——1986.09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6.09——1988.03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科级组织员
1988.03——1991.03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科员
1991.03——1992.11湖南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副处级组织员
1992.11——1995.03湖南省委组织部《当代党建》杂志社副总编辑
1995.03——1996.05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组织员
1996.05——2000.06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其间:1996.09--1998.12湖南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0.06——2002.06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资兴市委书记
2002.06——2004.03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03——2008.08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8——2011.12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
2011.12——2012.03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排第一),办公厅主任
2012.03——2014.11湖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14.11——2015.05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15.05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7年1月17日上午,湖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在湖南省人民会堂召开第三次大会,会议选举戴道晋为第十一届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看到那脸沉似驴狗无言笑,一付假腥腥的样子就恶心…
又是郴州[得瑟]
好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