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据央视报道报道,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将于8月22日二审开庭。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csp)记者联系上郭刚堂本人,其表示,这次他也会参加庭审。在一审宣判时,他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希望二审改判能让被告人得到顶格处罚。
2023年7月7日,该案在聊城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聊城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1998年期间,被告人呼某吉、唐某霞以出卖为目的,拐卖郭某等四名儿童;2001年,呼某吉又与他人(另案处理)以出卖为目的,拐卖一名儿童,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2023年12月2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人民币5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拐卖李某慧、郭某振、杨某豪、李某豪四名儿童。2001年,被告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杨某羽。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共同实施拐卖儿童行为,拐卖儿童四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一人,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郭刚堂参加了一审庭审,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示,“一审时两名被告,没有从心灵深处真正认知自己违法犯罪,庭上他们并不承认拐卖事实。”
郭刚堂代理律师高晓伟也称,“郭刚堂对呼某死缓的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下一步将可能向检查院提起抗诉程序,呼某当庭提起上诉,唐某未当庭上诉表示认罪认罚。”
8月20日,接受潇湘晨报记者时郭刚堂表示,自己会参加庭审,至于是不是会以证人身份出庭还要看法庭的安排。从内心讲,他是希望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但究竟如何判决还是要尊重法庭。
据此前报道,1997年9月21日,山东聊城郭刚堂夫妇的两岁儿子郭新振在家门口被人抱走,下落不明。此后的20多年,郭刚堂为寻找儿子骑行50多万公里,跑了数十个省份,报废了10辆摩托车。
2015年,郭刚堂寻子的故事被搬上荧幕,“打拐”题材电影《失孤》上映后,引起外界对寻亲家庭的关注。
2021年7月,被拐24年的郭新振被成功找到。根据公安部披露,当年拐卖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呼某、唐某1997年拐走郭新振后,便返回了河南,后由呼某将郭新振贩卖。呼某曾涉嫌参与3起儿童拐卖案,还曾于1988年因盗窃罪获刑三年,于1996年因敲诈勒索获刑8个月。
潇湘晨报记者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