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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亮。
(Δ视频由AI共同创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若干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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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亮:
加强一致性评估审查,从源头上加强基层减负
基层负担是近些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而基层减负也在持续不断的推进和加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建立基层减负的源头长效治理机制,为进一步破除形式主义和减轻基层负担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此前基层减负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若干规定》提出了不少值得关注的新举措,为从源头上根治基层负担建立了长效机制。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建立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审查制度,要求“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从而在源头上解决了基层负担越减越负的顽疾。
基层负担体现在基层,但是负担却源自上级部门。如果不管住上级部门“向下伸出的手”,不能对上级部门的发文、办会、考核、借调等行为进行刚性约束,那么基层减负就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若干规定》明确将基层减负的工作重心转向上级部门,从规范和约束上级部门的各类行为着手,切实在根本上管住了基层负担的“总阀门”和“总入口”。这既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也有助于整治政府部门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达到了一举两得的目的。
从进一步做好基层减负和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来说,未来应在《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上级部门的各类行为,持续加强基层治理的自主性。唯有如此,才能让上级部门不再向基层“乱伸手”,也让基层部门敢于对上级的不合理要求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