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顶包”案水落石出

身边24小时 2024-08-21 18:21:23

突发交通事故,因担心追责会影响即将到来的考试,便自作聪明找亲戚“顶包”,一波“意外”操作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最终弄巧成拙,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永德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民事案件。

被告人李某甲驾驶自己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上路行驶,行驶至一个交叉路口时,与罗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发生碰撞,造成罗某某与其妻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被告人李某甲随即电话联系其表兄李某乙到达事故现场,本以为只是发生意外后找亲戚帮忙,却不料在交警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时,李某乙变成肇事驾驶人,主动配合起交警调查取证,李某甲却置身事外,一度逃避交警对其询问和取证。

在梳理证据时,交警发现李某乙的陈述与现场情况有所出入,遂再次找到李某乙进行取证、核实。李某乙主动坦白其是受其表兄李某甲之托,顶替李某甲冒充此次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的事实,因其主动坦白及未造成严重后果,交警未对李某乙进行处罚,严厉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冒名顶罪”的严重后果。随后,交警于同日将李某甲抓获归案。

庭审当日,被告人李某甲刚到法庭就忏悔道:“我也不清楚我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过几天有一场考试,脑子一热就……哎,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还差点害了我的表兄,我错了,我认罪。”

法官听后对其释法说理:“本来普通的交通肇事,只是民事纠纷,只要你积极配合处理,并不会影响你的考试。但现在你不但肇事逃逸,还试图让别人帮你‘顶包’,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追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不但影响你考试,还会留有案底,得不偿失。”

庭审最后,被告人李某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且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休庭期间,除保险公司应该理赔的部分,被告人李某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当庭兑付完毕,并对被害人进行诚恳道歉。最终,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本案考虑到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赔礼道歉,认罪态度较好,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李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报警等待处理。逃逸不仅不能逃避责任,反而会加重处罚,更不能心存侥幸找人“顶包”。这样的“自作聪明”最终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驾驶人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合法驾驶,定期审验车辆,按时购买保险,在驾车过程中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本报记者杨子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