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这样做!平谷4名“红脸”司机被查!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8-22 15:39:14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持续推进“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采取“游击战”“包围战”“突击战”等方式,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稳定,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近日共查处4名酒驾、醉驾违法人员。

案例一

8月17日19时55分许,交通支队民警在平谷区谷丰路小渔阳路口段执法过程中,查获一名涉酒驾的小客车司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g,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贾某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8月17日20时许,交通支队民警在平谷区谷丰路小渔阳路口段查获一名涉酒驾小轿车司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g,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王某某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8月18日21时01分许,交通支队民警在顺平路万达酒店门口,查获一名涉酒驾小轿车司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涉嫌醉驾,后经血液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8月18日21时20分许,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民警在顺平路下纸寨桥,查获一名涉酒驾小轿车司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姬某涉嫌醉驾,后经血液检测,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姬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违法犯罪成本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们做好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劝导者、践行者,夏季聚餐饮酒频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参加亲朋聚餐时,时刻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们,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发现酒后驾驶行为的要及时劝导、阻止,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做到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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