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元

金融界 2024-08-23 10:48:57

金融界消息,近日,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因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被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8月04日07时13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临海台州府路通过调查发现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该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构成了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违规行为。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主体名称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台运政罚﹝2024﹞04254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4-08-21处罚内容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罚款金额(万元)0.05000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案处罚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04日07时13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临海台州府路通过调查发现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森炎物流有限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台州银行临海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处罚机关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082002675001T数据来源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00248227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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