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的一起悲剧后续来了!一个男孩在骑行时不幸被撞身亡,他的爸爸坚决不同意私下解决问题,无论对方提出赔偿多少钱,他都坚持要走法律程序。检察机关介入后,认为司机可能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行。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那条路还没开放,根本不适合车辆和行人通行,更不用说是骑自行车了。其次,既然这条路还不能算作正式道路,那么关于12岁以下儿童不能在路上骑自行车的规定在这里就不适用了。这可能就是检察机关初步认定的原因。
当然,司机的家人和他自己也不会就这么轻易接受这个结果,他们肯定会请最好的律师来上诉,到时候就得看怎么划分责任了。我觉得,如果司机在看到自行车队的时候能够根据路况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情况,比如减速,确保与自行车队交叉时保持安全距离,并且选择偏右行驶以避免突发情况,那他可能就不会被认为是有过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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