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瑜,原名周长瑜,1942年1月14日出生于北京,祖籍江苏无锡。她是中国京剧院的一位杰出旦角演员,同时也是一位国家一级演员和首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的获得者。除此之外,刘长瑜还是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京剧的代表性传承人,对京剧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刘长瑜的艺术生涯丰富多彩,她从1951年就开始在中国戏曲学校学习京剧旦行表演艺术,期间曾随多位名家学艺,包括筱翠花(即于连泉)、华慧麟、雪艳琴、赵桐珊等。1958年,她更是得到了京剧大师荀慧生的亲授,专攻青衣、花旦、刀马旦,尤其擅长花旦角色。她的代表作品包括《卖水》和《春草闯堂》等。
在1959年至1962年期间,刘长瑜在中国戏曲学校实验剧团担任演员,并在戏校兼课。1962年后,她成为中国京剧院的演员,并历任中国京剧院三团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等职务。她的艺术才华和卓越表现使她在京剧界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尊重。
除此之外,刘长瑜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文化交流活动。她曾担任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等职务,并多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她还曾担任中国京剧院艺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和艺术指导(正局级)等职务,为京剧艺术的推广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总的来说,刘长瑜是一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她的艺术成就和社会贡献都令人敬佩。她的精彩表演和卓越艺术才华不仅让观众们陶醉其中,也为京剧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