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惩戒权”在现实的教育环境中很难推进呢?官方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没错,可在现实中,老师的教育惩戒权这个“度”把握不好,结果就是家长投诉,教育局让老师承担责任。
其实早在2020年12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现在的环境跟过去不同,孩子心态跟过去不同,就说身边的一所民办初中的学生的事情,上语文课老师就拿书碰了一下孩子头,孩子就回家不依不饶地告诉家长,老师拿书打他,家长能不上火吗?家长去学校投诉后,最后的结果就是老师向学生道歉,那这个老师以后还敢管学生吗?不引火上身吗?
教师没有惩戒权,也就对孩子起不到威严震慑作用,有的家长也对孩子过分溺爱,生怕孩子受一丁点委屈,因此对于“惩戒权”最好还是有统一的几种具体措施,量是多少,都要有法可依,比如,罚值日,罚几天,罚什么内容的值日,否则现在的老师根本不敢用惩戒权,执行不好自己还会丢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