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偷腥的下场!”广东,一男子意外发现,妻子与健身教练私通,可男子不动声色,跟踪妻子来到酒店,拍下妻子与教练在床上运动的视频,随后直接将视频发到了家族群,妻子羞愤之下自杀,其家人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4万,可法院判决却出人意料! (来源:任丘司法)
晚上9点,刘浩宇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可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妻子贝娜娜的人影,只有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在家。
“妈,娜娜怎么又不在家?”刘浩宇问母亲。
母亲则抱怨道:“你这个媳妇,又去健身房了,两个孩子扔家里也不管!”
刘浩宇顿时心里既疑惑又生气,最近妻子经常不在家,说是身材走了样,要去健身房锻炼。
刘浩宇支持妻子运动,可最近去健身房越来越频繁,而且每次还画了精致的妆容,穿上性感的衣服。
去健身房锻炼,需要打扮的这么花枝招展吗?
多年在商海中搏杀,刘浩宇不仅积累了不菲的家产,也练就了沉着冷静、处世不惊的心态,他要悄悄的来调查事情真相。
果然,妻子很晚才回家,刘浩宇没有吵闹和质问,还嘱咐妻子早点洗澡休息。
可等妻子睡着后,刘浩宇打开了妻子的手机。这才发现,妻子与她的私教陈小川,那些露骨和不堪入目的亲密聊天记录!
要是换做平常人,肯定会当场炸裂,可刘浩宇毕竟不是一般人,他不动声色将手机放回原位,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第二天晚上,妻子照常画上浓妆要去健身房锻炼,贝娜娜不知道的是,刘浩宇早就开车在她后面偷偷跟踪。
果然,贝娜娜车停在了健身房楼下,一名男子钻进了妻子豪车里。
刘浩宇远远看到,妻子和男人在车里又亲又抱,看样子这名男子就是妻子的私教陈小川!
随后两人开车离开,来到了一个酒店。刘浩宇感觉脑袋发懵,差点没忍住冲动,上去当场将两人抓现行!
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等妻子与陈小川上楼后,他开始实施计划。
这个酒店的老板是刘浩宇的朋友,他当即拨通对方电话,找老板要了一张万能房卡!
随后来到两人开房的房间,刘浩宇在门口等了一会,又打开手机摄像头,刷开房门冲了进去。
正在偷腥的两人当场吓懵,而贝娜娜看到是丈夫后,早已经吓得六神无主。
刘浩宇表现的十分冷静,他让贝娜娜穿好衣服,带她来到了酒店另一个房间。
“你们在一起干这事很久了吧?今天这个局面我也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有两个要求:一是离婚,二是你净身出户,两个孩子和家里的财产你都别想要!”刘浩宇说的十分坚定。
虽然贝娜娜痛哭流涕,说自己一时糊涂,下跪恳求丈夫原谅,可刘浩宇不为所动,此时他心如死灰,妻子的背叛让他既愤怒又痛心。
贝娜娜眼见无法挽回,只得当场答应,并签下了离婚协议。
可毕竟她心有不甘,如此富有的家庭,还有2个孩子,让她一下子放弃,她也做不到。
于是在正式离婚登记那天,贝娜娜当场反悔,要求分一半财产和抚养一个孩子。
为此,夫妻俩大吵了一架,刘浩宇再也无法忍受,一怒之下将贝娜娜偷腥的视频,发到了家族群里。
丑闻像瘟疫一样蔓延,面对家人的指责和谩骂,贝娜娜彻底崩溃,最后选择了自杀。
事后,贝娜娜的父母对刘浩宇恨之入骨,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女儿和刘浩宇的1200万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对刘浩宇判刑,要他赔偿逼死女儿的各项费用124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刘浩宇是否应当为贝娜娜的死负刑事责任?
贝娜娜父母认为,是刘浩宇逼死了女儿,但实际上刘浩宇并没有故意伤害甚至杀人的动机,而贝娜娜的死亡也是其自杀所致,因此,刘浩宇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的刑事犯罪。
当然,刘浩宇在激愤之下,将妻子与健身教练偷欢的视频发布在了家族群(群内有双方父母及大舅子等7人),侵犯了贝娜娜与教练陈小川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和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刘浩宇泄露他人隐私,应当处拘留或者处罚款。因此,刘浩宇的行为只是违法,但并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 贝娜娜的父母要求分割1200万元是否有法律依据?
由于刘浩宇与贝娜娜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该协议已经约定了贝娜娜净身出户,也就意味着,夫妻间的财产已经全部归刘浩宇所有。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贝娜娜签订了离婚协议,身上并无分文,自然也不能继承所谓1200万里的一半。
3、 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浩宇与贝娜娜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予以认可。
至于贝娜娜父母提出离婚协议是受刘浩宇逼迫,因无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不予采纳,因此法院认定该协议有效,1200万财产属于刘浩宇所有。
对于贝娜娜父母提出女儿死亡的赔偿,法院认为,刘浩宇发送视频的家族群相对封闭,人数有限,都是至亲之人,也无特别过分之处,贝娜娜应为自杀承担主要主要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贝娜娜父母所有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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