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正当有奖销售,立白集团被罚款5万元

南方都市报 2024-08-28 17:39:52

记者8月28日从“信用中国”获悉,近日,因不正当有奖销售,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图/该公司官网

据了解,2023年12月31日,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崇阳县优品商贸有限公司发货“立白全自动浓缩粉”共20件在崇阳进行销售。为了促销推广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福利,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置了扫码关注并注册获取福利的活动,在产品包装盒上标注了“微信扫码码上有奖”字样内容二维码。但是对该产品“微信扫码码上有奖”字样内容二维码进行扫码进入“立乐家新粉福利领红包”活动中,在活动规则栏里没有标示或公示获赠奖品的数量、概率等事项。销售现场也未明确公布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等信息。案发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奖活动规则进行详细标注,改正了违法行为。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军叶介绍,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利用物质、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引诱购买者与之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的几种情形包括: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记者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公开信息中了解到,消费者如果投诉举报有奖销售问题,需要注意保存以下几个证据:一是购买商品的发票或收据;二是如果申请过检验的,提供检验证据;三是付款凭证;四是有奖销售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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