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法院与高青县法院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携手共护黄河安澜

齐鲁壹点 2024-08-28 19:10:11

为进一步筑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屏障,奏响新时代黄河生态保护“协奏曲”,近日,惠民县法院与高青县法院举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座谈会暨协作机制会签仪式。惠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峰,高青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红等出席仪式。

王永峰表示,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是增强工作合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两家法院要以此为契机,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构建多维度保护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在跨区域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在保障黄河流域长久安澜上合力突破。

王玉红表示,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有助于强化办案协作、统一裁判尺度、发挥合力优势,有助于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防治和打击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服务生态环境发展大局、解决两地黄河段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就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联动、突出特色优势三个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

会上,王永峰与王玉红共同签约《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据悉,这是滨州市首份不同市域县区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近年来,惠民县法院注重品牌打造,提升特色优势。打造生态司法保护“新名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家、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庭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2个,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蓝天。依托专家优势,提升司法公信。在全市率先选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环资案件审理,邀请代表委员庭审观摩,推进代表委员参与司法监督机制融合,提升庭审专业化审判水平,促进司法审判、行政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重视理念革新,推进修复治理。探索补种复绿、劳务代偿、公益服务等替代修复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修复有效衔接,着力刷新黄河流域生态颜值,真正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王文彬通讯员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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