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都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其实,遇上狭路,还需要礼让。有时,让别人先行还是有好处的。发生在南京江宁的一处狭窄道路上,两车相碰擦后,静止的一方不担责,先行者被判担全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一名司机称,在该中队辖区一处乡间小道上,有一辆小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擦,两辆车堵在路中央,因相互不承认自己有责任,两车停在现场,严重影响过往车辆的通行。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湖熟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民警来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事故地点是一条又窄又复杂的乡村小道,而发生事故的位置只能通过一辆轿车,强行会车极易引发碰擦。
随后,民警询问了双方驾驶员事发情况。原来,小轿车驾驶员武某与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王某在事故点会车,双方都发觉无法通过。经过协商,武某将轿车往后倒了一段距离,让王某先行通过。王某在通过的过程中,因观察不细致,导致三轮车车身仍然碰擦到了武某的车,造成了小轿车部分车损。
最终,根据现场及双方车主的陈述,民警初步判定,在该起事故中,武某的轿车处于静止停放状态,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轿车时,疏于观察造成碰擦,由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会车过程中,应遵循“礼让三先”的原则,即先慢、先让、先停。在狭窄路段或复杂交通环境中,遇到有来车时,应主动减速甚至停车让行,确保有足够空间安全通过。切勿强行抢道或加速通过,以免发生碰撞事故。
校对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