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济宁消息:
日前,经山东微山县委批准,微山县纪委监委对微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原副主任董平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平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奖金、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款私存;丧失纪法底线,滥权妄为,在地储粮保管、轮换、购销过程中弄虚作假,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粮吃粮,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设备采购及粮食购销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董平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微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微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董平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微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