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书与契约,如何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新京报 2024-08-30 15:41:52

《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周正庆著,中国工人出版社2024年5月版。

民间文书属于社会的日常存世不多

与生活相关的文字几乎伴随着中国最早文字甲骨文的出现而为后世所知,随后,古人的日常生活账册、雇工、土地的转让与买卖内容,见于居延汉简、敦煌文书之中,但是这些上古的文书并不以民间生活为主,而是偏重于政令等,反映的是上层社会的生活与情趣。真正以民间生活为导向的文书起始于宋代,此时,土地开始私有,民间经济趋向活跃,与民间生活相关的文字日渐增多,但是由于民间文书属于社会的日常,所以存世不多。

雍正元年(1723年),政府实行“摊丁入亩”制度,土地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证明土地财产的契约,成为人们证明产权最重要的证据,清代政府以契约为重要证据,对土地产权加以认证,强化了人们对于私有财产的意识,推动了民间对契约以及与契约相关文书的保存,这些积聚起来的私家生活文书与产权文书相互叠加,成为家族珍藏的民间文书,最终成为以契约为中心,反映民间细微故事的私家文书。

《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一书从闽东最常见的原生态留存体系“契盒”入手,对中国古代民间文书体系进行解构。认为民间文书看似零碎与杂乱,但文书之间脉络相通,存在着有机联系,正如郑振满先生所说,“是从老百姓日常生活逻辑来的”,其逻辑关系我们可以用“产权与颜面”几个字对其内容进行概括。所谓产权文书,即以契约为主,可以证明产权归属的文书,大致由土地买卖与租赁契约文书群构成,文书群中的文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产权所有证据链。比如,白契是产权的见证,但毕竟是私契,为了证明买主的产权,契约的签订与确权除了众人参与见证外,业主方通常将官方发出的民田推收单、交纳粮易知单、纳户执照等赋役文书,民间私立的收钱(粮)字、推收条等与赋役及经济往来相关的手条相应收存,从而形成与白契产权相关的文书群。

福建省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连洪法家族文书契盒,《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内页插图。

契约由民间私法,演变为乡村社会经济行为准则,并不只是当事者双方的契约与意合,契约只是界定签约两造的权、责、利,并不具有实操空间,契约条款如何落实,需要补充说明,由此产生各种各样补充契约说明的私人契据,包括合同(含合同约、合同字据)、凭票、订口、协议等。这些契据,处于皇权管控下,宗族自治空间缝隙中,其法律效应虽然很有限,但仍可对社会经济行为造成很大的影响,犹如黏合剂一样对公法与私契的缝隙进行了有效的填充。

以契约为核心的民间文书不仅对于地权与物权交易产生重要的影响,也影响到古代社会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婚姻为例,在正式婚姻中,聘礼就是婚礼过程中,男女双方最明显的契约,是男女双方财物承诺的合同。契约与相关的合同、约、契据等产权文书群一起,影响着社会,人们以契约精神行事,构建起了民间经济行为契约秩序。

“文书”一词最早见诸《史记》

民间文书留存历史悠久,我们很难追溯其源头,但甲骨文中存在着与民间生活相关的诸多内容,此后,中国古代文献的多次大发现都与民间文书有关。著名历史学家、南开大学教授冯尔康先生将中国古代文献的前五次大发现总结为:

20世纪前期有学术界艳称的甲骨文、内阁大库档案、敦煌文书和居延汉简“四大发现”,此后徽州文书为学术界认知,是为第五大发现。

这些文献所载内容都与古人的日常生活、民间经济往来相关。作为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其中记载了大量与民间生活相关的字形与字义。例如甲骨文中的“鼎”字,其字形为,是“和五味之宝器”。其字形像上古人们生活中使用的炊具。按许慎说法,“鼎”是“象析木以炊”,与人们烧火煮饭有关。从甲骨文的文字中,我们看到与民间生活与生产息息相关的信息。孔子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人们重视诚信,奉为立国之本,所谓“一言九鼎”是也。西周时期,人们将承诺镌刻于鼎上,鼎成了诚信的象征,与权杖一起成为国家两大仪器。在鼎上铸誓,成了有文字记载的中国早期的诚信证据。鼎不仅是立国重器,也教习做人之道。这些镌刻在铜器上的文字,除了与诚信相关的内容,还涉及私人生活,大约是文书的早期发展形态。

“文书”一词,最早见诸文献为《史记·李斯列传》,内中载有“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同文书。治离宫别馆,周遍天下”之语。书中所指之“文书”,其含义为文字的意思,“同文书”即是一统文字之意,与后世所指的公、私文书无关。

中国古代文献五大发现之一的敦煌文书,有五百件以上,虽也称为文书,但更多属于“官文书”,包括有符牒、状帖榜文判词籍账等﹔还有与户部刑部兵部相关的文书片段。籍账方面包括计账户籍差科簿等。除“官文书”之外,寺院文书也是敦煌文书中重要的文书种类。如僧官告身度牒戒牒僧尼籍转经历、追福疏诸色入破历器物名籍以及各种契约等。

此外,敦煌文书也存在着种类众多的私家文书,主要有分家书、土地租典地契、民间经济往来的借贷契、雇工契等。也有与古人生活相关的日常账册、休妻书等,其中一则《放妻书》被学界广泛引用,当中有言:

某专甲谨立放妻手书:

盖说夫妇之缘,思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十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手书。

敦煌文书S.0343号背《放妻书样文》,《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内页插图。

《放妻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唐宋时代,民间文献已被民间广泛收藏的事实。

宋代以前,民间文书内容多涉及公文,如案牍、公函等,民间经济往来常以口头承诺为主,票据与契约使用不普遍,民间文书较少出现。宋代,人们的身份管理由身份化向契约管理转化,“官有政法,民有私契”,“私契”在民间大量流行。随着土地私有化,民间文书用于经济领域日益频繁,由以口头契约为主转至立契为证的时代。宋代,国家允许民间买卖土地,土地交易双方必须草拟契约,前往官府进行过户交割,办理契税,是为官契。而另一方面,民间私自进行土地交易,包括买卖与典租等形式。这些民间私自交易的土地,为了确权又产生了一系列协议,民间文书范围进一步扩大。

明清时代,随着经济来往比前代更加频繁,私人借贷往来形成的带有承诺的各种形式的契约与经济手条剧增,比如土地买卖契约、民间凭票、借贷字据等。这些围绕着经济往来产生的文书,都是民间文书的范畴,除此之外,民间往往也收藏了与家族相关的家庭日常往来的散件,如生活账本、婚书,以及占卜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吉课书,甚至是民间的科仪书等,也可视作泛义上的民间文书。

福安市坂中乡铜岩村陈云生家族契约长卷(局部),《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内页插图。

民间文书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很难清晰地确定其起源边际,所以,本文讨论古代民间文书中的时间分段,并不是历史分期上的古代,而是泛指传统时期的民间文书,最多延长到1949年。契约是证明民间私产的重要证据,现存的契约文书大量集中在清中期至民国年间,所以,本文所论的契约精神也以这段时间为主。又由于中国幅员广阔,清中期以后民间文书的书写存在着同质化,其功能也大同小异,但并不说明契约的发展停滞不前,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演变成无形的精神力量,影响着人们的思维,甚至更广泛地继续影响着社会经济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产权相关的经济往来的凭证,内容与形式都参照契约进行拟就,甚至在民间陋习比如送卖妻儿、典租活妻等领域均看到契约的踪迹。

民间文书多以散件的形式见之于世

民间文书产生于乡村社会,以契约文书居多,契约文书中又以土地买卖文书占多数,清代以前人们被固定于土地上,很难离乡别土以末业进行谋生,所以,土地买卖并不发达,又加之耕种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主业,不到万不得已,人们并不典卖土地,所以,典卖土地产生的契约,以及与之相关的文书相对稀少,民间文书多以散件的形式见之于世。

笔者依据民间文书收集所见,民间文书的留存形态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家庭文书为单位的个人收藏。这些文书收藏于村民之家,被学者发现,整理出版,是原生态留存的民间文书。比如闽东家族文书、石仓文书等。二是研究机构或文书研究者的批量购买。比如太行山文书,是邯郸学院一次性向乔福锦教授购置的涉及晋冀鲁豫地区的批量民间文书,约有10万件。三是文物市场的零星购置。比如贵州民族大学王涛老师所收购的数万件福建家族文书,是多次异地购买所得。

周宁县博物馆郑勇藏契盒,《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内页插图。

民间文书什么时候被人们有意识、原生态、成体系地收藏于家中,我们很难从时间上确定,但从文书被发现的规模上看,清代以后的民间文书居多,所以我们可以作个基本的判断,起码从清代中期开始,人们便有意识地收集与产权相关的民间文书,至于其留存形态,我们将在下文以闽东民间文书为中心进行分析。

对于闽东文书,民间一家一户以“契盒”的形态对家族文书进行有意识、成体系的保存,这种保留方式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我们从民间的采访中能看出端倪。在周宁县,老一辈有个传说,在20世纪30年代,闽东苏维埃政权没收地主土地,焚毁地主的契约,将土地划成小块,重新颁布土地新证,无地的农民拥有了土地。我们在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发现连洪发家文书的过程,似乎印证了这个民间的传说。

闽东文书最早发现地为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泗桥乡位于周宁县西北部,是清代闽东的福宁府由西南通往闽北建宁府之政和县镇前镇、澄源乡重要的古代陆上通道,素有“闽东北大门”之称。硋窑村位于泗桥乡东部8公里的仙风山东北脚下,此地因有优质的高岭土及林木、水利资源,早在南宋时期,就有江西景德镇的制瓷工人到此烧制青白瓷,其产量远超当地消耗水平,主供出口,是海上丝绸之路商品的原产地之一。明嘉靖年间由于东南沿海倭寇的侵扰,瓷器出口受阻,滞留于此的产业工人成为硋窑村最初的村民。闽东地区传统村落多为单姓村民,以血缘关系聚族而居为主,笔者2022年到硋窑村调研,村支书告诉我们村中仅有331户,共1221人,却由16个姓氏的村民组成。其中以连、林姓居多。

连氏家族文书是我们在闽东发现的第一户家族文书,其主人是连夫保,2015年时已经96岁。他告诉我们自懂事起,他家的文书就一直收藏于“契盒”中,其他人家也是如此。他家的契盒自他记事起就存在了。如果6岁记事,时间回到90年前,也就是1925年前后,与1927年闽东建立第一个苏维埃政权的时间相吻合。当然,我们不能由此推断,契盒普遍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但起码我们可以推知契盒的出现应在此之前。雍正元年,政府推行“摊丁入亩”制度,取消了“人头税”,将丁税摊入田亩统一征收地丁银,土地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地凭文契官凭印”“买地不税契,诉讼没凭据”成为民间的口头语。清代政府对土地产权的认证,强化了人们对于私有财产的意识,推动了民间对契约以及与契约相关文书的保存,这些积聚起来的私家生活文书与产权文书相互叠加,成为家族珍藏的民间文书。

周宁县李墩镇楼坪村张氏家族文书契盒,《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内页插图。

这就不难理解周宁县博物馆郑勇馆长告诉我们的一个故事,他说在周宁,如果出现兵匪,或是突遭灾祸,人们第一时间就抱着契盒往山上逃跑。契盒不仅是家族财富的证明,也是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社会维系家庭传承的重要法宝,它记载着家族的故事,收藏着先人的承诺与企盼,更是承载着祖先的荣耀与对后人的祝福。

仔细梳理闽东民间留存的契盒文书,我们发现其收储的内容十分繁杂。最早为明崇祯时期,至1949年,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文书之间具有关联性,成为以时间为主线,以土地买卖契约为核心的系统性家族档案资料。契盒的文书大致包括:土地买卖与赋税类文书,如纳户执照、纳粮清单、上忙下忙票据、收租单等;家族经济类文书,如抄契簿、田价单抄本、家族账簿、收借据、当铺赎回登记单、清末股票、民国盐引单等;宗族文书,如宗族族谱或家族简谱(宗族族谱一般放置于宗亲会保管)、清代中后期的各种做会与人情往来流水抄本(如周宁县纯池乡的“父母会公议书”、寿宁的福喜寿账册等)、家族分阄书、家族诉讼文书等;家庭生活文书,如吉课书(闽东人称为命簿)、婚嫁彩礼单、清人照片、科举捷报、福建振捐总局手札等。

文书中除了家族文书,也有不少涉及明清时期寺田的契约,比如纯池郑氏300多件家族文书中,就有20多件与寺院契约有关,涉及的寺院建寺时间早、区域较广泛,包括始建于唐末位于周宁县的云门寺、凤山寺,始建于元代的方广寺,还有政和县的定风寺,等等。

本文选自《古代民间文书与契约精神》,较原文有删节修改。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原文作者/周正庆

摘编/何也

编辑/张进

导语校对/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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