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示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八章55条,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牌证管理、道路通行、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违法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据介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拟于今年9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最高罚十万元
在生产、销售、维修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用于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软硬件必须具有防篡改设计,不得为提升最高设计车速等非法改装预留空间。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应当落实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和车架、蓄电池、充电器赋码溯源的要求。禁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具有防篡改设计、未赋码溯源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器。禁止销售非法改装、加装以及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和拼装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注销登记。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依法收缴、销毁车辆。
个人可建电动自行车停车收费场
在电动自行车登记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有效期为五年。用于民生服务行业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有效期届满前所有人可以申请续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查,续期不超过三年。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禁止投放经营未悬挂本市登记号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也是行业痛点之一。征求意见稿提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为公众提供电动自行车有偿停放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和有关政策,推广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共享换电模式。
此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执行会长黄焕杰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广州市目前电动自行保有量超过500辆,但根据之前统计的数据,全市现有充换电接口50万个。“如果按照一个口管5辆车来计算,目前还有一半的缺口。”
在路侧临停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称,电动自行车应当在临时停放区内规范停放,不得在临时停放区外的道路停放。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车行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6月17日,广州三元里大道边停满电动自行车。
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统计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火灾火80%发生在充电时,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据调查,电池短路、过度充电和线路老化等是电动自行车起火的重要原因。
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合理需求,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对于部分地区出现共享电动自行车,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广州黄埔区一街头停放的共享电单车。
近两年,共享电动自行车兴起,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投放运营共享电单车城市300多个,投放数量超1500万辆。
不过,广州很早之前就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此前介绍,据各区政府的排查统计,目前广州市路面上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基本都没有登记上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目前共享电单车管理的难点主要是从国家到地方都暂未出台有关共享电单车管理的专项法规。虽然我市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但对共享电单车的管理缺少上位法依据,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治。”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刘兰兰
一开始就应该明确法规才发牌,现在发了几百万辆出去了,覆水难收,起码要搞20年
直接记个人征信!罚点钱没用。到处乱停乱放,乱开,行人无法正常通行并生命受到威胁。
电动车驾驶者必须考取驾驶证,持证上路。电动自行车每年必须年审一次确保安全
这么关心穷人的出行问题,广州真是可以啊,
继续把群众的电动车逮去停车场放着,攒够了然后再卖!我就不信,他们不骑收费的车!他们不从源头抓,却逮路上跑的车。人家都穷到骑这车了,还来收拾人家!
本来我能节约时间的,现在好了时间都浪费在走路上
广州市目前电动自行保有量超过500辆!说得也没错,就是这么点没必要说
这就对了,都是财团挣了钱最后能留在国内吗?
无牌电鸡上路呢?故意遮挡车牌电鸡上路呢?如何处理如何处罚???宜家十部电鸡六部无牌遮牌拆牌!!!
禁止生产销售就行了,只准自行车和汽车上路
难怪突然之间看不到共享电动车了。
希望共享电单车也挂牌
人行道是人行,不是车行[得瑟]
广州市生活抚心自问,能一天下来经过的道路没有看到逆行的、遮挡号牌的、冲红灯的吗?还没有说地铁口乱停乱放,人都进不了地铁的现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