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次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广州拟立法规定: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金羊网 2024-08-31 21:58:17

#广州再次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单车# 【广州拟立法规定: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广州,你是否骑过共享电动自行车?日前,广州拟立法规定: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8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该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各个环节全流程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第五十条明确: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合理需求,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对于广州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来说,如若法规落地,这将是一次明确的刚性规定。此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2023年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曾在官网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但这一建议未上升至相关政策规定或法律法规,因此广州街头仍旧投放有大量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一定程度上便捷了市民的出行。但其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不可忽视。在去年广州两会,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禁止投放运营共享电单车的建议》,其中指出,目前在广州市街头巷尾出现的共享电动单车品牌繁多,如甲虫出行、小熊出行、雷风出行、骑福出行、小彬出行、蜻蜓出行等,但其运营资质、收费标准、安全问题、停放规定等仍值得商榷。

此外,目前广州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须上牌才可上路行驶,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上牌这一方面却存在模糊地带,大街上随处可见无牌的共享电单车。不久前,市民骑着无牌共享电单车被处罚的新闻一度成为热点,引发广泛热议。

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目前全国多个城市都在探索中,国家尚未有统一标准。从广州的现实情况来看,截至2024年7月,广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600万辆,已上牌的超过500万辆。“电鸡围城”已成为广州城市发展的“痛点”,立法存在必要性和迫切性。此次《征求意见稿》拟从法律层面规定,市政府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明确全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法”要立,但“法”如何立得更合理、更科学?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官网公示,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文|记者 柳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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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ooo 2
    2024-09-01 07:35

    发展私享电单车就够了吧。

  • 2024-09-02 10:00

    不可。人力共享单车重心很高,稳定性极差,防御力极差,只会大大提高危险性。而且满大街都是骑人力共享单车走光的妹子,严重影响汽车司机注意力,恶化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