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穿瑜伽裤接女儿放学,遭街头小混混调戏引发血案

谢珊珊 2022-06-27 15:24:25

“女性的穿衣自由”这句话好像成了最近很敏感的词汇,女性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好像要被大众定义,这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讨论。

由于女生穿着暴露或女性出现在了某些所谓“不该出现的地方”而引发的悲剧数不胜数,接下来的故事就是与这一现象有关的案件。

2015年6月26日,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声称第一小学附近有人打架,并且有人员伤亡。警方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

现场场面十分血腥,一女子身种数刀,倒在地上,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女子送往医院,但26日晚8点医院宣布该女子抢救无效死亡。

经警方调查,死者名叫刘明兰(化名,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32岁,是一名全职母亲。

据婆回忆说,当天下午刘明兰去上瑜伽课并打算下课后直接去接女儿欣欣放学。

据目击证人回忆,当时看到两名男子与她激烈的争吵,并且她打了其中一名男子一个耳光。

随即这名男子拿出匕首向刘明兰的腹部连刺数刀后骑车逃跑,期间还划伤三名上前拉架的群众。

由于案发地点没有监控,所以警方无法获取确切的嫌疑人信息,只能通过目击者的描述来画出两名嫌疑人大致的轮廓。

于是,警方立即增派警力在全县进行搜查,并全城通缉。

6月28日,警方通过查看案发地点周围的监控,在第一小学后门的监控中发现了两名男子骑摩托车经过,速度非常快,十分可疑。

于是警方通过车牌号找到车主,车主称车借给两个朋友了,并交代了嫌疑人家的具体位置。警方立刻出动将两名嫌疑人赵亮、刘辉捉拿归案。

尽管在警方的严厉审讯下,赵亮、刘辉二人一直否认罪行。

因没有直接证据,法院无法判定二人的罪行,后在警方的一次次盘问中,刘辉终于守不住心理防线认罪。

据刘辉交代,他只是帮凶,自己并没有杀人,杀人的是赵亮。

当天二人骑车在街上闲逛,看见刘明兰穿着瑜伽裤身材火辣,二人就起了歹心上前调戏刘明兰,并与其进行肢体接触。

见她十分抗拒就说:“穿成这样不就是为了勾引别人。”听到这,刘明兰打了赵亮一个耳光,并且骂了他。

刘明兰惹怒了赵亮,他拿出匕首刺死刘明兰,随即二人逃跑,后在目击证人的指认下赵亮也认罪伏法。

2016年11月21日,经山西省晋城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认定赵亮、刘辉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亮死刑,刘辉十年有期徒刑,剥夺其二人政治权利终身。

赵亮和刘辉不懂得尊重女性,并对其施暴,造成一死三伤,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在这个开放自由的社会,女性的安全看似没什么问题,国家对女性的安全问题也做出很多的法规和政策。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女性还是处于弱势群体,笔者再次呼吁广大女性朋友出门时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父母更要加强孩子的保护意识,社会加强人们道德品质的引导和提高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述,侵删;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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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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