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正式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
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营和维护、
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条例》的出台
将为黄石打造
“会呼吸”“有韧性”的海绵城市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海绵城市
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模式,它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手段,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发挥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和公园绿地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流量、削减雨水中的污染物,降低降雨对管道、河道、泵站等设施的冲击,减少水环境污染,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条例》贯彻了海绵城市建设新理念,要求海绵城市建设应尊重自然地势地貌,维持原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在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城区道路改扩建、污水治理、易涝点治理等,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在城市新区,实施源头减排、连片建设、系统治理和全过程管控。
同时,对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广场、停车场、公园和绿地等,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从而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发挥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
《条例》明确要求
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全过程协同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和评估。同时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并对运营维护方面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则。
《条例》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到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全过程,并进一步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应当统筹安排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和运维资金,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运维;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海绵城市科学技术研究;市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建设海绵城市,可以将降落到地面的雨水迅速导流至绿地等海绵设施内进行吸纳,减少降雨在道路、广场等地方的汇流和积存,从而实现“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让城市更加安全;可以让植物、土壤等过滤、净化雨水中携带的污染物,从而避免污染物随雨水排入水体而造成环境污染,让城市更加优美;可以实现城市的“自然呼吸”,通过雨水的下渗、蒸发等过程,调节城市小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让城市更加舒适。
近年来
黄石市坚持把海绵城市理念
贯穿于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全过程
全力推进
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
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利用等工作
2023年底
黄石建成海绵城市
达标分区总面积29.05平方公里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将以《条例》的正式施行为新起点,通过管理、引导等措施,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居民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广场等项目的建设中落地实施。并进一步突出完善水系统的渗、滞、蓄、净、用、排功能,系统化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抓好智慧化管理、系统化建设、生态化治理、产业化发展“四个示范”,打造山水人产城和谐共融的典范城市。
真是说一套做一套,现在黄石道路边还有多少树?连老小区几十年的老树都砍了,甚至前几年刚长大的树都被市政部门砍了,应该是嫌环卫费高不愿扫树叶,真的很怀念以前夏天随便哪条大路都是绿树成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