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启动

身边24小时 2024-09-02 14:10:08

为切实发挥社区巡回审判“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以社区为基点,以巡回审判为抓手,赋能基层治理,进一步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与静安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举行静安区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签约授牌暨首次社区巡回审判活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静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翔,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静等出席,各街镇、市北高新园区负责人、基层调解组织代表等参加活动。

授牌+签约司法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会上,王翔为试点单位临汾路街道、曹家渡街道、市北高新园区授牌。

会议进行了《关于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签约。

林晓镍指出,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不断深化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工作认识。要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二要坚持从法治上办,不断提升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法治成效。要紧密地和社区基层治理结合起来,突出治理功能,向前延伸到矛盾纠纷化解,向后拓展到法治宣传,引导基层群众参与这项工作,努力做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有效治理一域,切实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扩大依法治理成效。

王翔对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发挥制度优势,赋能社会治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融入社会治理实践,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更好地发挥社区巡回审判矛盾化解、防范风险的作用,用法治力量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二要践行司法为民,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要立足基层、服务基层,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不断探索和创新出更多更有效更贴近基层需求的机制做法,形成“静安经验”。三要突出宣传功能,注重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依托三级法治服务中心平台积极创新、主动作为,让法治力量由案内向案外延伸,让法律知识以案例形式走到人民群众身边。

会后,与会领导参观了曹家渡街道法治服务中心的社区法庭、诉调对接分中心等场所。

巡回审判+交流座谈

提升解纷工作能力

“现在开庭!”随着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白云敲响法槌,曹家渡街道社区法庭首场巡回审判正式开启。静安区各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代表等旁听庭审。

该案是一起发生在曹家渡街道的申请指定监护案。申请人孙阿婆(化名)是被申请人王老伯(化名)的妻子,王老伯已年逾古稀,丧失行为能力。为了更好地照顾王老伯,维护其合法权益,孙阿婆现向法院申请宣告王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为王老伯的监护人。

庭审中,白云审查了王老伯的病史资料、鉴定意见,询问调查了王老伯的生活起居及近亲属情况等,最终判决孙阿婆为王老伯的监护人。

庭审后,为了让孙阿婆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白云向当事人宣读和发放了静安区人民法院首份《监护责任告知书》。

随后,副院长陆罡、白云与旁听人员一同参加了社区老人监护实务问题座谈会。会议介绍了静安区人民法院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监护案件的审理流程,以及典型的监护案例。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此类涉老监护案件也随之上升。我们希望通过巡回审判的工作机制,让更多社区群众参与进来,还可以探索运用数字化的方式,扩大辐射面和宣传指导成效,通过与法治零距离接触,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陆罡说。

下一步,静安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法治赋能基层治理“静安经验”的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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