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澎湃新闻 2024-09-03 17:48:58

9月2日,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以旧换新”等11项措施。

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市国有企业可通过收购居民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成群众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回购款可委托国有企业支付给房企,用作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款。

支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在摸清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和“以需定购”的原则,可选择地方国有企业,自主决策市场化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澎湃新闻记者庞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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