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评论员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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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惠州惠东县纪委发布消息,大岭街道综合事务中心多名网格员、网格长在收取垃圾清运费过程中违规截留相关费用用于个人支出,并存在乱收费、收受“好处费”等问题。目前已对涉案的17名网格员和网格长立案审查调查。涉案的30余万元已全部退回相关企业和部门。
众所周知,反腐败,既要“打虎”,也要“拍蝇”。广东惠州这17名网格员和网格长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就是典型的“蝇贪蚁腐”。而现在他们被纪委立案调查,可以说大快人心,也是纪委等有关部门靠着火眼金睛“拍蝇”“灭蚁”的生动写照。
一般来说,大多数网格员属于非在编人员,不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也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因此我们很难想象,基层的网格员、网格长,竟然也能跟“腐败”二字挂上钩,而且还不是个别人涉案。17名网格员和网格长都涉嫌腐败,这确实是触目惊心,他们权力虽然不大,但胆子却不小。需要追问的是,他们怎么敢把自己的“黑手”,伸向公家和企业的腰包?网格员“集体贪污”的背后,还暴露出了基层什么问题?
太阳底下无新事,任何人但凡有了任何权力,在没有受到强有力约束的前提下,都可能出现“问题”。这些网格员敢行“越轨之事”,首先说明基层在相关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给了“微权力”滋生“微腐败”的空间。
如果制度足够健全,监管足够给力,信息足够公开透明,达摩克斯之剑始终高悬,公家收的每一笔费用都经过多层监管、反复核查,企业交的每一笔钱也都经得起多重检验,而且都是公对公,有据可查,那就不可能出现几个网格员“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网格员的行为,实际上成了环环相扣中的“一环”,只要有失,其他环节便能马上察觉和反应。当网格员的“微权力”不能再一手遮天,而是完全暴露在“阳光”之下,无论是私自违规截留相关费用,还是乱收费、收受“好处费”,都不会有什么现实可操作空间。毕竟只要“伸手”,就会“被抓”,这些人即使有贼心,也没有贼胆。
在这个过程中,基层治理向“数字化”转型,就显得很有必要性。就以此事为例,如果当地收取的相关费用,都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来收取,没有任何经个人手以及走个人账户的可能性,那网格员本事再大,恐怕也很难有办法去违规截留相关费用。
对于乱收费、收受“好处费”的问题,除了“数字化”打底之外,还要看相关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有没有畅通无阻的举报渠道和机制,当地有没有形成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若这些都具备,那相关企业的腰杆才能挺直,面对不合理的收费才敢说“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扭捏心态才能真正消除,才能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绝不能忘。不要因为是网格员,就放松警惕,在监督上有所懈怠。相反,越是隐蔽性强容易被忽略的基层地带,越可能“灯下黑”,只要与老百姓直接接触尤其是涉及到利益层面的基层人员,理论上就有贪腐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能性。也不要小看这“30万”,其也能养肥17只“基层硕鼠”,结果是“瘦了”企业,“瘦了”基层,还让基层公权力的公信力碎了一地,更污染了基层生态。
法治的眼里掺不下“沙子”,不论身份如何,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和社会正当利益,就必须一把“标尺”量到底,别管“大鱼小鱼”,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如今,多地都有网格员被立案调查、依法处理,也佐证了这样的承诺与决心。
深挖腐败分子!判刑!
要数字化就得申请数字化,审批数字化,审查数字化,不然一样有空子可钻。
严查社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