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检察:申请支持起诉后,他拿回血汗钱

身边24小时 2024-09-05 16:12:15

“谢谢你,太感谢你们了!钱收到了,辛苦你们,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8月31日,梅州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一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当事人刘某发来信息,感谢检察机关助其拿回劳务款。

刘某是农民工,主要从事搬运工作。2022年1月始,陈某雇佣刘某从事搬运家具、搬迁门店等工作,经过双方微信结算,陈某仍需支付刘某劳务款3600元,刘某多次催要,但陈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拒不支付。

2024年4月10日,刘某向兴宁市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情况。劳动仲裁部门经审查后,发现刘某的请求事项已过劳动仲裁时效,遂依托与兴宁市检察院联签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建议刘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或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以得到更多司法帮助。

“我文化水平不高,平时生活跟司法机关也很少接触,完全不懂怎么打官司。”当天,刘某就来到兴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群众利益无小事,金额不论大小,都是血汗钱,一分一分都是靠肩膀扛出来的。”受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调阅相关证据材料,经全面审查、综合评估,认为具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遂协助刘某撰写民事支持起诉状、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帮助其顺利提起诉讼。

5月6日,兴宁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6月13日,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检察官,判决下来了,但是陈某还没有还钱,这怎么办?”收到刘某的求助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引导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推动执行款尽快发放到刘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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