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最近晒出了和大S的离婚协议,真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难怪大S会告他这么多次。这份离婚协议真是细致又严谨,什么都划分得明明白白,包括孩子的抚养费、补课费、兴趣班费、生活费,还有留学、看病的费用,以及大S的赡养费和房子的一切开支等等。而且,不管大S再婚与否,汪小菲都得承担所有开支。说实话,让人觉得奇葩的是,汪小菲竟然签字同意了,那他当然得按时给钱。汪小菲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又不是不认识中文,也不是大S逼着他签字的。现在看着人家再婚了,他心里不舒服,反悔了,不想给了,这不是出尔反尔吗?这确实是汪小菲做得不对。说起来,为什么现在社会上会有那么多的所谓的“捞女”?还不是因为有很多贪图美色、脑子不清醒的男人嘛。如果汪小菲当初没签这份协议,大S也就没有理由一直告他了,自己早就自力更生去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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