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 年,张自忠的贴身警卫糟蹋了 16 岁姑娘,被处枪决。行刑时,砰砰 2 枪打过去,警卫应声倒地。没想到,行刑人员刚转身,倒下的警卫突然从地上爬起来了。 众人惊愕地看着这一幕,只见警卫满脸是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嘴里还念叨着:“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张自忠见状,怒目圆睁,他大步走到警卫面前,厉声喝道:“你犯下如此罪行,还有脸求饶?”警卫顿时吓得不敢出声。 张自忠接着说:“军法如山,你罪不可赦!今天我若饶了你,如何对得起那被你伤害的姑娘?又如何对得起千千万万的百姓?”说罢,他亲自拔出手枪,对准警卫的胸口,再次扣动了扳机。 这一次,警卫再也没有站起来。在场的将士们无不被张自忠的果断和大义凛然所震撼。 此事过后,张自忠更加严格地要求部下遵守军纪,他常说:“我们是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若不能自律,又如何能保护百姓?”在他的带领下,部队纪律严明,深受百姓爱戴。 而那位 16 岁的姑娘,也在张自忠的安排下得到了妥善的照顾。他还下令严惩凶手,以慰姑娘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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