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兴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生产许可证管理被处罚20.5万元!

诚信建设网 2024-12-05 16:53:23

今日,据信用河北网站获悉,沧州兴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生产许可证管理问题。

文号:“沧市监处罚﹝2024﹞ZZ082号”的行政处罚判决书显示: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10月份开始生产氯化石蜡,副产品为盐酸,未依法取得盐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至2024年8月21日,共生产盐酸产品14176.44吨,销售14126.44吨,未销售50吨。其生产的盐酸为副产品,市场销售不畅,同时需要及时清理库存,保证主产品生产,以每吨1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销售金额为201500.63元;未销售50吨,以其销售价格的平均值计算,货值金额为713.2元,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02213.83元。当事人销售的盐酸产品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同时,销售时发生盐酸处置费、运输费683479.2元,盐酸的实际销售额为负利润,无违法所得。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申请办证,于2024年10月16日取得盐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当事人对以上违法事实认可。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沧州兴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公司地址:沧州市,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橡胶软化剂、环保橡胶软化剂、氯化石蜡(不含短链氯化石蜡)、盐酸(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润滑油、石蜡油、芳烃油、次氯酸钠(含有效氯<5%)。销售:白油、导热油、燃料油(不含汽油、柴油)、增塑剂。技术推广服务。

信息来源:信用河北,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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