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救助守护珍稀古交公安连续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身边24小时 2024-09-19 12:16:58

近年来,古交市公安局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持续打好生态环境保护主动仗,切实将“生态警务”融入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之中,在严厉打击和宣传协同配合下,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暖心“警”事频频发生。近日,古交市公安局连续救助两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鸊鷉

9月15日20时许,古交市公安局东曲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金信小区院内发现一只珍稀动物,情况不明。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在该小区草丛内发现一只野生鸟类,喙长而尖,外形似鸭似鸟,疑似野生动物。随后民警找来一个泡沫箱,将其救助至派出所内进行悉心照料。同时,联系森林公安和古交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前来处置。

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鸊鷉(又名浪里白,属鸟纲)。经细致检查,其身上并无外伤,且具备放生条件。随后,民警与林业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汾河公园,将其放归自然。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9月17日18时许,古交市公安局镇城底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巡逻途中遇到一名热心群众将一对翅膀窄而尖,上嘴呈钩曲状,背青黑色,尾尖白色,腹部黄色的野生鸟类交给民警处置。

民警第一时间与古交市林业局取得了联系,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属于隼科的小型猛禽,已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名录。经细致检查,其身上并无外伤,且具备放生条件。随后,民警与林业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树林里,将其放归自然。

警方提示: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或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如发现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古交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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