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融监管局:警惕网络贷款“套路”风险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上海证券报 2024-09-19 15:23:2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发布“擦亮眼睛”系列消费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警惕网络贷款“套路”风险,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近期,有群众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通过网络贷款遇到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过度借贷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例如,王某在刷短视频时发现一则宣称“无手续费”“无其他任何费用”的借贷广告,遂点击链接并根据页面提示下载了某网络贷款APP。注册登记并填写个人信息后,王某借到了款,但经仔细核对还款明细后,发现账单后另附有一张费用账单,费用内容不是银行利息。王某将所有费用加总后,发现自己实际借款成本远高于当前社会平均水平,才明白该网络贷款平台通过暗含的其他费用合同变相提高了实际借款成本。

广西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警惕网络贷款“套路”。

具体来看,主要有三大套路。一是模糊利息费用,以“免息”“低息”等说辞营销宣传,吸引潜在客户借款,但在实际放款时违规收取费用。除了上述案例模式外,有的不法分子还另行签订合同,要求消费者收到借款后第一时间转回“保证金”,或控制消费者的银行卡,仅交给消费者部分资金,变相收取“砍头息”;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包销售,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服务作为放款前置条件,且提前还款不退还订购费用;通过APP操作设置限制消费者正常还款,引发消费者债务逾期,产生“罚息”等。

二是泄露个人信息,在获取客户相关信息后,将客户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不法机构获利,使消费者及其亲友饱受各类电话销售骚扰。

三是诱导过度借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或合作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时引导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使消费者债台高筑,还可能导致不良征信记录。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西金融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办理借款业务时,牢记“三看三警惕”。

一是看清合同,警惕诱导高息借款风险。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条件、所签订的合同个数,关注借款业务真实息费水平,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

二是看清个人隐私条款,警惕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网络链接。

三是看清个人还款能力,警惕资金链断裂风险。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理性消费,合理借贷,避免因过度负债导致家庭财务紧张,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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