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从事不正当行业,被28岁的小伙约至公园,双方发生了关系。然而,完事后,小伙却不讲武德,拒绝支付事先谈妥的200元报酬。这一行为激怒了女子,她从包里掏出小刀,直捅小伙的要害,导致小伙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而小伙家属要求赔偿 45万元。女子却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拒不认罪。
最终法院审理此案,据证据显示,女子在未遭受小伙攻击的情况下使用了暴力手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虽然小伙未能履行支付报酬的承诺,但女子并没有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而是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因此,法院认定女子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的刑罚。
同时,法院也裁定女子需要赔偿小伙家属45万元的赔偿金。法官表示,女子的行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女子的行为属于私刑,不应被纵容;也有人认为,女子确实受到了不公平对待,但她的行为违法,应该接受法律制裁。
通过这起案件也提醒了我们,在面临纠纷时,应该理性处理,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采取过激行动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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