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难,离婚更难!”福建长乐,男子和妻子结婚第2年,妻子竟然不知去向,男子守了

天狼看法 2024-09-23 13:16:35

“结婚难,离婚更难!”福建长乐,男子和妻子结婚第2年,妻子竟然不知去向,男子守了20年活寡,实在熬不住了,就谈了一个女友。准备给她一个名分,他就去法院起诉离婚,万万没想到,法官竟说男子和妻子感情没破裂,不准离婚,男子大哭:她失联20年,还不能说明感情破裂了吗?真是糊涂官断糊涂案!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

李双喜给女友凤梅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去她家找她,凤梅也把他拒之门外。

凤梅告诉他,要么娶她,要么分手,否则这么不清不楚的啥意思?别人会说闲话,她一把年纪了,虽然不需要八抬大轿的排场,但也应该明媒正娶给个名分吧。

一番话说的李双喜很是内疚,是呀,凤梅的要求不过分,是自己过分了。

李双喜1994年出去打工时,认识了四川达州姑娘赵敏。

两人都人在他乡,你来我往产生了感情,当年,他就把赵敏带回了家,和她结为夫妻,并生了一个儿子。

可没想到,结婚第二年,儿子还小,有一天李双喜干完活回家,竟然发现赵敏扔下儿子不知去向。

他找遍赵敏可能去的所有地方,都没有音讯。

他想不通妻子为啥不辞而别?如果自己哪里做的不好,她可以提出来,自己改正。

如果没感情,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各奔东西。光明正大的离开这个家,这偷偷摸摸算什么?

难道妻子被人拐走了?否则他也没感觉妻子有什么不对劲呀?

再说了,即使她不想跟自己过了,也舍不得儿子呀,毕竟他是妻子身上掉下来的肉。还那么小,正需要妈妈的时候。

无论李双喜怎么胡思乱想,都改变不了妻子消失的事实。

从此,李双喜又当爹又当妈,一心一意等赵敏回家,他幻想着,妻子可能觉得远离家乡,在这里水土不服,出去散散心,想儿子了就回来了。

可等了一年又一年,儿子大了,他也老了,20年弹指一挥间,他还是没等到妻子回家。

李双喜失望了,他决定不等了,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这时候凤梅出现了,她长的虽然不漂亮,但性格好,是贤妻良母类型,对他温柔体贴,还愿意嫁给他。

赵敏漂亮,但漂亮的女人心气高,不愿意跟他过普通平淡的日子,才离家出走的。

他也想把凤梅娶进门,但赵敏离家出走,他们没办理离婚,李双喜觉得,只要他和凤梅的心在一起,结婚证不就是一张纸吗,没啥大不了。

他和赵敏有结婚证,不还不是拴不住她的心?

可凤梅不这么觉得,她这么跟李双喜不清不楚算什么事?家里人也不同意,她很传统,接受不了这样搭帮过日子的方式。

于是,她很生李双喜的气,觉得他不把自己当回事,下了最后通牒,要么结婚,要么分手。

这回,李双喜彻底做了决定,去法院起诉离婚,然后给凤梅一个名分。

2016年,李双喜起诉离婚,他觉得离婚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毕竟赵敏失联20年,生死不明,她没尽到妻子和母亲的义务,和对这个家庭的责任。

万万没想到,法院竟然不同意离婚,理由竟然是,他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和赵敏感情完全破裂。

李双喜急得大哭:赵敏都离家出走20年了,难道这还不能证明感情破裂吗?如果她对自己有感情,当初会走吗,如果她对这个家有感情,早就回来了,还让我咋证明?是不是她不回来,我这个婚就离不成?我也不能开始新生活?我就要错过凤梅这个好女人?天呀!这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有律师给李双喜支招,让他要么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但这个难度有点大,毕竟赵敏出走了,跟他不打不闹,按法官的判断,这不属于感情破裂。

第二个就是,去申请宣告赵敏失踪或死亡。赵敏失联2年,李双喜就可以向院申请宣告她失踪或死亡。

一旦宣告失踪或死亡成功,李双喜就能顺利的离婚了。

否则他在没离婚前,跟凤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进行婚姻登记,都会构成重婚罪。

而且,如果赵敏突然回来,要分割他的财产,除非李双喜能证明,赵敏长期没履行家庭义务,在她失踪期间,他自己承担了家庭责任并积累了财产,法院才能在分割财产时,给他一定的倾斜。但还是会被赵敏分走一部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双喜申请宣告赵敏失踪,是离婚的一条捷径。

《民法典》第1079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双喜起诉离婚的主要障碍,在于无法直接证明与赵敏的感情已完全破裂。

虽然赵敏已失联20年,但法院在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时,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持。

2、赵敏失踪2年时,李双喜就有权利申请宣告失踪。

《民法典》第40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一旦赵敏被宣告失踪,李双喜不仅可以据此提起离婚诉讼,还可能在财产分割时获得一定的法律倾斜,因为他将能够证明在赵敏失踪期间,自己独自承担了家庭责任并积累了财产。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