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东广州一小伙原本想取100元,但是遇上ATM机故障,直接多取17万元导致被捕,并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愤怒地质问:“银行的失误凭什么判我无期!”引发民众热议,后来小伙怎么样了? 2006年4月的广州,春夜微凉,街头的霓虹灯闪烁,人来人往的喧嚣中,许某站在那台命运的ATM机前,不曾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会彻底颠覆他的人生轨迹。 许某这个来自山西农村的普通青年,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来到广州打拼,生活的艰辛和现实的骨感让他不得不在物业公司做一名普通保安,每月微薄的工资勉强维持着他在这座陌生城市的生存。 那个夜晚,他只是想取出一百元,却意外发现ATM机吐出了一千元现金,这个意外的发现,如同潘多拉魔盒被轻易打开,一股强大的诱惑力瞬间笼罩了许某。 起初许某内心挣扎着,他甚至幻想着将这笔意外之财归还银行,或许还能因此获得一笔“好人费”。 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盘旋,仿佛是良知在与欲望抗争,然而生活的艰辛和一夜暴富的诱惑最终战胜了道德的约束,许某决定再试一次,看看这是否只是一个偶然的错误。 当第二次、第三次取款同样成功时,许某感到一阵眩晕,他的心跳加速,手心冒汗,仿佛站在了一个巨大的赌桌前,而命运正向他抛出一个诱人的赌注。 此时的许某,已经无法抵挡金钱的诱惑,开始了疯狂的取款行为。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许某多次往返于这台“神奇”的ATM机前,每一次取款,都让他感到既兴奋又恐惧,兴奋的是,他从未拥有过如此多的现金,恐惧的是,他深知这笔钱来路不正。 然而贪婪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如同野草般疯长,许某无法停下自己的脚步,直到ATM机显示超出每日取款限额。 带着这笔意外之财,许某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不安,他幻想着用这笔钱改变自己的命运,甚至产生了一个天真的想法:用这些钱做小本生意,赚到更多钱后再加倍归还银行。 这个想法似乎给了他一丝心理安慰,仿佛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现实并没有给许某太多时间去实现他的“美好”计划,当银行发现ATM机的异常后,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 许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逃亡生活,这段时间里,他辗转多地,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每一个陌生的眼神,每一声突如其来的警笛,都让他惊慌失措。 最终在2007年5月,许某在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当冰冷的手铐扣上他的手腕时,许某仿佛从一场噩梦中惊醒,然而这才是他噩梦的开始。 随后的法律程序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审判决无期徒刑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许多人认为,这个判决过于严厉,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许某本人也对判决结果感到不服,提出上诉。 这起案件在法律界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辩护方认为,许某的行为应该被定性为不当得利或侵占罪,而非盗窃罪。 他们强调,ATM机故障是银行方面的责任,许某最初并没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可是检方则坚持认为,许某在明知取款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仍然多次提取巨额现金并逃匿,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经过再审,法院最终将许某的刑期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这个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平息了社会的争议,但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适用和司法公正的深入思考。 许某案件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个案的范畴,它促使立法机关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修订,中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利用ATM机故障取款的行为属于盗窃罪。 这一修正填补了法律空白,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这起案件也引起了银行业对ATM机管理的高度重视。 各大银行加强了对ATM机的维护和管理,提高了系统的安全性,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许某个人而言,这次经历无疑是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出狱后,他努力重新融入社会,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然而曾经的经历如同挥之不去的阴影,让他在面对未来时仍然充满忐忑,他担心自己坐牢的经历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这种担忧成为他内心无法摆脱的负担。 来源: 法治兵团《他趁取款机故障疯狂取出17万多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