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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报应!上海,女子跟男友分手后,生下孩子独自抚养,不料2年后,男子带着父亲找

这就是报应!上海,女子跟男友分手后,生下孩子独自抚养,不料2年后,男子带着父亲找上门来,要求把孩子带回自己家抚养。女子以为男子良心发现,想要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可真相却让她彻底崩溃:两人分手后,男子出了车祸,再无生育可能,这才想起他们母子。女子接下来的做法,太解气了。

(来源:上海卫视)

张东带着父亲张海林,提着大包小包,找到前女友柳青家。

看到突然出现的张家父子,想起曾经发生的那些事情,柳青并没有让他们进家门。

2年多前,柳青在上海打工,认识了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张东,两人相谈甚欢,张东对柳青一见钟情,经常对她嘘寒问暖,并请求柳青做自己的女朋友。

柳青之前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而张东是本地人,家境不错,两人又相差了好几岁,柳青有所顾虑,拒绝了张东的追求。

可张东并未气馁,说自己一定会对柳青好的,他不介意柳青结过婚,柳青被感动,两人开始恋爱同居。

相处一段时间后,柳青发现自己怀孕,张东满脸惊喜,当即表示自己这就回去跟父母商量,早点把两人的婚事给定下来。

可张东一去不复返,怎么都联系不上了,想起之前自己曾去过张东家,柳青买了礼物,找上门去。

张东的父亲张海林一脸严肃,表示:自己儿子条件很好,不会娶一个二婚的女子进门的,并且儿子说,柳青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

从张东家出来,柳青伤心欲绝,自己真心付出一场,到头来却是一个笑话。为了分手,张东竟然还污蔑了自己。

柳青失望透顶,来到医院,打算拿掉孩子。

可医生却告诉她:她的年纪偏大了,并且身体状况不太好,如果这次不要孩子,以后可能更难要上孩子了。

柳青做了个艰难的抉择,回到老家,把孩子生下来,自己独自抚养。

之后她收拾行李,退掉房子,回到了老家生活,并在父母的帮助下,把孩子生了下来。

尽管一开始的日子非常艰难,但是柳青从不抱怨,眼看着母子二人的生活上了正轨,可没想到,2年后,张家父子却找上门来。

张东说:自己想担起做父亲的责任,把孩子接回自己家抚养。

张海林也说:他愿意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和教育环境,张家三代单传,他们一定会对孩子好的。

一开始,柳青还真的以为张东幡然醒悟了,可她打听一圈,才得知真相。

在她和张东分手后,张东酗酒,出了车祸,虽然捡回一命,但是再无生育可能,因此张家父子才想起他们母子。

张家人之前并不承认这个孩子,他们是为了张家的香火,才想到这个孩子的,他们压根没想对孩子好。

柳青将张家父子赶了出去,并表示自己能养活孩子,他们母子过得很好,不需要别人的同情。

双方沟通未果,张家父子联系了调解员,双方闹上了调解节目。

柳青表示:孩子是自己唯一的依靠,她接受不了别人突然之间把他带走。

柳青质问张东当年为何要跟自己分手,并且为何还要说孩子不是他的。

张东表示当年自己没有经济来源,连自己都养不活,父亲说如果他跟柳青继续交往下去,就断了一切经济来源,张东说自己给不了他们母子未来,选择了听父亲的话。

柳青再次失望:你觉得我们两个在一起,连孩子都养活不起?

张东羞愧的低下了头,但是他也反问柳青:当初为了让自己死心,柳青托父亲给了自己一张流产单,那张单子是怎么回事?

柳青表示自己从未给过什么流产单,张海林这才承认,当初为了让张东死心,自己拿了一张假单子给他。

他表示:自己是看柳青一个女同志,还带着一个孩子,可怜她,才说想帮帮她,把孩子带回去抚养的。

可柳青毫不客气的拆穿了他:不过是为了香火,才想接回孩子的,她不需要这种同情,也不想跟张家有任何的来往,她希望他们不要来打扰自己和孩子的生活。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柳青可以要求张东给予孩子抚养费。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孩子出生后,张东从未承担其做父亲的责任,柳青可以要求张东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2、未婚先孕,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对孩子依法享有探视权的。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也是享有探视权的。

但是在探望过程中,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监护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虽然张东父子的做法让人所不齿,但是为了孩子,柳青可以要求张东给予抚养费,而张东可以享有孩子的探视权。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