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黄金”竟是烫手山芋!江西九江一女子路上“偶遇”金手镯,喜出望外捡起却发现掉色,愤而将其丢弃。本以为是场闹剧,不料警察找上门,要求归还手镯,还被失主告上法庭索赔16568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捡到“假”手镯也要赔?女子声称捡到的手镯是假的,并表示无法提供证据,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更是引发网友热议。 九江,一女子走到半路发现,路边有东西在闪光,她拿起来一看,竟然是一个纯金的手镯!女子本以为天降横财,没想到拿起来却发现有个地方掉了颜色,女子想大概是假货,于是随手便丢掉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谁想到几天后,失主竟然带着民警找上门来讨要,原来那并不是什么假手镯,而是真金!听闻女子早已丢弃后,失主愤而将女子告上法庭,最终,女子被判赔偿1万6千余元! 无独有偶,广东东莞一位网友拾金不昧的遭遇也让人大跌眼镜:他捡到手机归还失主后,竟收到31张“练功券”作为酬谢。 这事儿一曝光,评论区直接炸了锅。有人说失主不地道,也有人质疑拾手机的哥们是不是“钓鱼执法”。但不管怎么说,这事儿确实戳中了大家的神经:在“好人难做”的今天,拾金不昧究竟是美德,还是负担? 先抛开“练功券”这波操作不说,咱们先聊聊“拾金不昧”这事儿,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翻开《民法典》,你会发现,这事儿还真不是一句“美德”就能概括的。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捡到东西,你就有义务还给人家,这叫“法定义务”,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 为啥要立法强调?还不是因为这事儿关乎整个社会的“基本盘”。你想啊,如果每个人都抱着“谁捡到归谁”的心态,那社会还不乱套了?所以,法律必须站出来,给“拾金不昧”撑腰,让做好事的人不吃亏。 具体来说,捡到东西的人,法律规定你得做到这几点:首先,得保管好东西,别给人家弄坏了,弄丢了;其次,得赶紧联系失主,实在联系不上的,就交给警察叔叔;最后,可别想着趁机敲诈一笔,法律不允许你借机索好处。 当然,法律也不是“单方面输出”,它也保护拾金不昧者的正当权益。比如,你可以要求失主报销保管东西产生的费用,如果人家之前发了悬赏,你也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兑现承诺。 说到这儿,咱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文章开头那哥们和“练功券”的事儿。 首先,失主承诺了“红包感谢”,就应该按照约定兑现,你不能拿一堆假币糊弄人吧?这就好比你去饭店吃饭,吃完拍拍屁股说“我用冥币付账”,这搁谁身上都得炸毛。 其次,从道德层面来说,失主的做法也太让人心寒了。人家好心帮你捡回手机,你不感谢也就罢了,还拿假币来侮辱人,这不是把人家的善意往地上踩吗? 当然,也有人说,现在有些人就是利用“拾金不昧”来谋取利益,故意抬高保管费,甚至敲诈勒索,搞得失主们也很头疼。 确实,这种“坏了一锅汤的老鼠”也不是没有。但咱们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吧?对于那些真正拾金不昧的好人,咱们是不是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尊重? 就拿捡到金手镯的陈女士来说,虽然她确实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但她也并非故意想占为己有。如果失主一开始好好沟通,而不是一上来就怀疑人家想赖账,或许事情也不会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这两个案例,其实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拾金不昧,也要讲究方式方法。 首先,捡到东西后,最好第一时间报警或者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如果选择私下归还,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比如在人多的地方交接,或者找人陪同,避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情况发生。 当然,更重要的是,社会要形成良好的风气,既要鼓励拾金不昧,也要对那些“假模假式”甚至恶意利用他人善意的人说不。 说到底,“拾金不昧”不仅是个人美德的体现,更是社会文明的标尺。只有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共同努力,才能让“拾金不昧”之花常开不败。 原视频刊载于star星视频2024-09-25关于“路人捡到金手镯带回家,发现掉色直接扔掉,被失主起诉判赔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