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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男子忙着办事,结果忘记锁车门了。两个小偷见有机会,赶紧把车里的包偷走。男

甘肃,一男子忙着办事,结果忘记锁车门了。两个小偷见有机会,赶紧把车里的包偷走。男的走到一半才想起车没锁,赶紧往回跑,结果正好碰到小偷拿着他的包跑了。男子气得不行,马上开车追了上去,两个小偷骑着摩托车拼命逃跑。然而,在追逐过程中,意外发生了…… 下班路上,你被偷了手机。小偷撒腿就跑,你一路狂追,结果小偷慌不择路,被车撞死了。你会被判刑吗?这个问题,估计能让人心里一咯噔。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最近,两起案件就因为“正当防卫”和“危险驾驶”的界定,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一个是甘肃的王佳明,因为忘记锁车门,包被偷了,他开车狂追,结果把小偷撞死了;另一个是广东佛山的容玉娟,8万块现金被抢,她也开车猛追,撞死了一个劫匪,另外两个重伤。 同样是追赶犯罪嫌疑人,同样造成了伤亡,他们的结局会一样吗? 先说王佳明。那天,他急着去公司,停车的时候一着急,居然忘了锁车门,更要命的是,包也落车上了。 等他反应过来,一路狂奔回来,正好看见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从他车上下来,手里拿着的,正是他的包。 “站住!别跑!”王佳明一声怒吼,那俩人撒腿就跑,跳上一辆摩托车就想开溜。王佳明也顾不上多想,跳上车就追了上去。摩托车在前面左拐右拐,想要甩掉王佳明,可王佳明这会儿也红了眼,油门踩到底,一路狂飙。 结果,悲剧发生了。在一个路口,小偷为了躲避一辆车,突然变道,王佳明躲闪不及,一头撞了上去。摩托车被撞飞出去老远,两个小偷当场死亡。 而另一边的容玉娟,遇到的情况更加惊险。 凌晨五点,她带着8万块现金去进货,结果在地下车库就被三个劫匪盯上了。他们用铁钻头砸碎了车窗,控制住容玉娟,然后抢走了她的包。眼看着劫匪要跑,容玉娟也急了,她一脚油门下去,朝着劫匪逃窜的方向就追了过去。 小区的路本来就窄,劫匪为了甩掉容玉娟,骑着摩托车在绿化带里乱窜,容玉娟也跟着冲了进去,结果,摩托车被撞飞,一个劫匪当场死亡,另外两个身受重伤。 这两起案件,都涉及到两个关键的法律问题:一个是正当防卫,一个是危险驾驶。 正当防卫就是指在面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是自己或他人的安全、财产等权益,采取措施来制止这种侵害。 危险驾驶罪包括几种情况:比如在马路上飙车,情节恶劣;醉酒后开车;开校车或客运车辆严重超速或超载;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这些行为都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那么,王佳明和容玉娟的行为,究竟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属于危险驾驶呢?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是在追赶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因为车速过快导致了车祸的发生。 仔细一想,这两起案件其实差别挺大的。 先说王佳明。他是在发现自己被盗后,情绪激动之下,开车追赶小偷的。他本来是想挽回自己的损失,但他的做法却威胁到了公共安全。 容玉娟是在遇到暴力抢劫时,为了保护自己和财物,才开车去追劫匪的。而且,从案件的描述来看,容玉娟在追赶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她只是想要拿回自己的钱,并没有想要伤害劫匪的意图。 一审法院认为,王佳明明知道车速太快可能会出事,但还是没踩刹车,结果导致两人死亡。因此,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并需赔偿受害人家属14.6万元。 这个判决结果一公布,就在社会上引发了不小的风波。很多人都觉得,王佳明虽然有错,但他罪不至死,毕竟他也是受害者。而且,如果因为追赶小偷而被判刑,那以后谁还敢追小偷? 也许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认为王佳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同时他也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 相比之下,容玉娟的案子就简单多了。法院觉得容玉娟是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判决结果,也得到了大部分网友的支持。 这两起案件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是因为它们触及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当遇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但也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没法简单地说对或错。就像这两起案件,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 也许,对于王佳明和容玉娟来说,他们宁愿自己当初没有选择追赶,也不愿意面对现在这样的结果。 生活没有假设,我们能做的就是从中吸取教训,以后多加注意。 在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我们要保持冷静,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伤害到其他人,更不要危及公共安全。冲动真的很坏事,一时脑热可能让你后悔莫及。 原文刊载于王哥说法2024-09-13关于“甘肃,一男子着急办事,竟然忘记锁车门,俩小偷看见,把车内皮包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