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男子洗浴后,享受了一次正规按摩,却在警察破门而入后,被认定为男女非法交易,理由仅仅是“神情慌张”和“200块的特殊服务”。面对如此荒唐的指控,男子怒火中烧,决定将警方告上法庭,一场“天价按摩”的维权之战就此拉开帷幕!究竟是误会一场,还是另有隐情? 这两天,朋友圈都在传江苏和贵州的两起案件。都跟足疗店有关,都因为“涉黄”被抓,但结局却截然不同。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一个哥们,姓黄,在常州一家足浴店洗完澡,想着放松一下,就花了200块钱点了个女技师按摩。结果,警察叔叔破门而入,说他“男女非法交易未遂”,罚了他500。 老黄当场就懵了,说自己啥也没干啊,就是普通按摩。警察叔叔说,你当我傻?200块?正经按摩哪有这么贵?而且你看到我们怎么就慌了?心里没鬼慌什么?老黄百口莫辩,稀里糊涂签了字。 另一边,贵州毕节,27岁的小王老师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去足疗店,花了398元点了个“前列腺保养”套餐。还没开始“享受”呢,就被警察叔叔逮个正着。最后,因为涉嫌“男女非法交易”,小王老师被行政拘留了10天。 这下,小王老师的生活全乱套了。工作没了,家庭也快保不住了,走到哪都被人指指点点。他越想越憋屈,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凭什么就认定我是“男女非法交易”?于是,他一纸诉状把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这两起案件,都涉及到一个敏感话题——“男女非法交易”。在足疗店这样的场所,到底什么样才算“男女非法交易”?仅仅因为消费金额高、神情慌张,就能被认定为“男女非法交易”吗? 也就是说,认定“男女非法交易”,关键要看是否存在以金钱为媒介的性交易行为,以及是否发生了实际的性行为或类似性行为,而不能仅凭主观臆断。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按摩”与“男女非法交易”呢? 一般来说,正规按摩服务有明确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技师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按摩过程中不会有任何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而以“按摩”为幌子的色情服务,往往会以隐晦的语言暗示提供性服务,收费也明显高于市场价,服务内容也超出正规按摩的范畴。 回到案件本身,常州老黄的遭遇,确实让人感到有些“冤”。仅仅因为他消费了200元,并且在看到警察时“神情慌张”,就被认定为“男女非法交易未遂”,这显然证据不足。 首先,200元的消费金额虽然高于一般的正规按摩,但在一些高档足浴店,提供一些特色按摩服务,收费也可能较高,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神情慌张”也不能作为认定“男女非法交易”的依据。毕竟,突然遇到警察检查,任何人都会感到紧张,这属于正常的心理反应,并不能因此就推定其有违法犯罪行为。 从这个角度来看,法院最终驳回老黄的诉讼请求,似乎也有些“说不过去”。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案件中还存在其他我们不知道的细节。 而贵州小王老师的案件,则更为复杂一些。 一方面,警方在办案过程中似乎存在一些程序上的瑕疵。比如,没有及时出示警官证、没有充分告知小王老师的权利义务等。 另一方面,小王老师在笔录中也承认自己消费的398元套餐包含“打飞机”服务,并且对服务内容和流程都比较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支持了警方的认定。 最终,法院认为,尽管警方在时间认定上存在些许出入,但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因此驳回了小王老师的诉讼请求。 这两起案件,都反映出当前足浴按摩行业存在的一些乱象,以及“男女非法交易”认定标准模糊带来的执法争议。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一方面,需要加强对足浴按摩行业的监管,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厉打击以“按摩”为幌子的色情服务。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注重收集客观证据,避免出现执法过当或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 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也要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足浴按摩服务时,要注意选择正规场所,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避免误入“雷区”。 原文刊载于今视频APP 2024-04-12关于“江苏常州,一男子在洗浴中心洗完澡后,点了一名女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