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天理吗!”江苏一对夫妻收养了一名女婴,如同亲生孩子一样照顾,15年后,女孩的亲生父母竟找上门来,直接告上法院,要回女孩的抚养权,没想到法院不承认养父母和女孩的收养关系,养母绝望之下仍坚持上诉! 2009年,冯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由于身体原因一直没有孩子,这也是夫妻俩人的一块心病,某天村里有人找到冯女士,询问愿不愿意收养一位女婴。 原来这名女婴的父母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家庭情况实在拮据,才托人打听是否有人愿意收养,冯女士听后和丈夫商量,愿意收养这个孩子。 夫妻俩就把小女孩当做亲生的一样,对她百般照顾,虽然二人对女孩都非常喜欢,可对彼此的感情逐渐变淡,最后走向了离婚的道路。 离婚后冯女士得到了女儿的抚养权,前夫则需要支付女儿的养育费用,这让前夫很不服气,期间也多次征求抚养权,但都被拒绝。 在一次意外情况下,前夫得到了女儿亲生父母的下落,本着得不到就毁掉,前夫甚至私自帮助女儿亲生父母得到血液样本,以此来进行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后,女孩的亲生父母胡先生夫妻俩直接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自己女儿的抚养权。 得知这一消息,冯女士和女儿都大为吃惊,冯女士没想到自己前夫会这么做,女儿得到这个消息后也是很震惊,但依旧表示自己不会回到亲生父母那里,会和冯女士继续生活,看着女儿如此懂事,冯女士也流下了欣慰的泪水。 但是在法庭上,法院认为当时的收养没有正规的手续,所以收养行为没有法律支持,即使女孩明确表示和冯女士一起继续生活,但法院依旧判决冯女士和女儿之间的抚养关系不成立。 得知这一结果,冯女士很不服气,认为法院没有顾及到当事人的情感,并且亲子鉴定的样本也是偷偷地来的,更是不合法律,于是冯女士就继续申请上诉。 这起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都认为这样的判决没有感情,只会依章办事,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村子里面没有正规的收养手续,明显就是在为难人。 面对这样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孩子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收养的,并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孩子也明确表示愿意与养母继续生活,不能忽略孩子的意见。 即使法院一审判决收养关系不成立,但女孩依旧和养母生活在一起,亲生父母也不能强制带走孩子,只能通过协商来决定,冯女士也没有放弃上诉,一定要得到自己女儿的抚养权。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2024-08-21——《送养女儿15年后,生父母状告养父母讨要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