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对“扶老被讹”现象给出了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等有了事实依据后,都必须按照敲诈勒索罪起诉。即便不能够判刑,也要高额罚款,进行严惩。否则,这种社会乱象永远得不到解决。 都说艺术作品来源于生活,在某年春晚上由沈腾、马丽主演的关于“扶不扶”的小品深得民心,获得一众喝彩,正是因为这个小品取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揭示了当今社会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关于“扶老反被讹”的社会现象。在小品中,演员通过艺术加工,戏剧性地演出了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情节,不禁引人发笑,但在笑料背后,透露出的却是心酸。 心思不正的人用欺骗的方式来骗取善良人辛苦挣来的钱财,那么这个世界上谁还敢再伸出善良的手呢? 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故事中的主角因为善良被讹,只会寒了心。而在现实社会中这样的新闻也不在少数,好心人扶了老人却被讹的倾家荡产,最后还被告知因为没有证据而不得不赔偿。 这样的事情真是骇人听闻,在互联网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一方面人们难以置信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另一方面自己也建立起了防御机制不再轻易帮助他人。 那如果真的有人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事实证明,这样的事如果越来越多,那么人们也将越来越冷漠,社会将会变得越来越无情。当善良不被歌颂,反而成了待宰的羔羊,那么将无人付诸善良。 很显然,这会为社会发展带来非常负面的影响,必须有人站出来为此发声或是做些什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就曾经对此现象发表过态度,首先,她是非常不认可,甚至是严厉批评讹人现象的,这不仅是不道德的,更是违法的。 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这是败坏了社会风气,欺骗善良的人,从法律上来说,这则是钻法律空子,是诈骗。 不能因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李玫瑾教授认为,对于这样的人必须严惩不贷,增加他们的犯罪成本,让他们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这样做,从而最大程度的减轻这种现象。 从专业角度来说,李玫瑾教授也给出了她的建议。首先第一点,但凡是有此遭遇的,都不能轻易放手,要第一时间尽可能的收集证据,因为假装摔倒然后索求天价赔偿本来就是一种敲诈勒索行为。 有许多诈骗犯就是抓住了善良人太过善良的心理,或者是故意宣扬此处没有监控,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就会不了了之,但李玫瑾教授告诉大家坚决不能这么做,必须第一时间报案,坚决寻找证据。 第二点就是要尽量给予诈骗犯以最高惩处,最好是判刑,哪怕不能判刑也必须对他们作出高额罚款和赔偿。 因为只有给他们的惩罚够重,他们才能得到教训,只有得到教训以后才不敢再这么做,而一旦社会引起重视了,再敢这样故意诈骗的人才会越来越少。 人间真情是一种难得的东西,陌生人和陌生人之间的互相帮助很多时候就是依靠信任,我们不能让这种信任被一些有心人破坏,从而缺失了人间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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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该严格立法,不然就没人敢见义勇为了,似小实大 思之极恐。尊老爱幼 见义勇为 艰苦朴素 勤俭持家 等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人问津,更渐行渐远了。让人深感忧虑😟
一个简单的事在中国变的这么复杂。抓几个典型严判,全国直播。看谁的头硬还去碰瓷。
诬告反坐就行了
即使判决了扶人的无事,但法院也没有判讹人的人是犯法或犯罪。所以说讹人的违法或犯法成本超极低,可以说完全不用负责任,㧮拍屁股轻松地从法院出来
给李玫瑾教授点赞。这事实在是不能再装瞎子了。尽早立法,严惩诈骗,还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首先是确定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讹诈者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不能再出现有法官说不是你撞得为什么扶这样荒谬的话了。第二是对讹诈者立法惩处,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整个社会风气,毕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谁家都有老人,谁都有可能摔倒在路上。
不是应该谁主张谁举证吗?为啥要让被告举证
可惜只有一个正常人。
既然发现问题了就应该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拖而不决,现今社会的不敢扶就是因为发现问题拖而不决产生的连锁反应!
是的,应该支持,那些七八十岁老人,坏人变老的,应该敢于处罚,该坐牢坐牢,该罚款罚款,什么批评教育,对于这帮变老的坏人没有用
只要事实澄清,那么讹多少,反赔多少,公平吧。也不多要你一分。至于刑事责任,那是法院的事了。
點贊👍👍👍👍👍👍👍👍👍👍👍👍👍👍👍👍👍👍👍👍👍👍👍👍👍👍👍👍👍👍👍👍👍👍👍👍👍👍👍👍👍👍👍👍👍👍👍👍👍👍👍👍👍👍👍👍👍👍👍👍👍👍👍👍👍👍👍👍👍👍👍👍👍👍👍👍👍👍👍👍👍👍👍👍👍👍👍👍
正确的,对敲诈勒索者应该惩罚,起到镇胁歪风邪气。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其实很简单的事,老人必须先提供证据给法院才能立案。而不是空口无凭随随便便就能起诉,法院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根本那么多事。家属闹的话就拘留,2次以上就是刑事犯罪
讹诈三倍赔偿,这就足够了!
不扶,打死也不扶
诬告需反坐,才能遏制这种情况
其实呀,我觉得与其说帮扶一下被诈,还不如说也是对法律对法官的糊弄,明明是没有的事,非待要在法庭上得逞了[捂脸哭]有一点我觉得谁民事诉讼上很有道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拿不出来相应的证据要承担诉讼上的后果。而老年人利用人的好心巧诈累索,既有民事也有刑事上的责任。我就纳闷了,法官审案子,仅仅是看一方的举证吗??而另一方没有了证据就让巧诈得逞了么?法官为何如此的弱智[捂脸哭]
不扶就行了
先把南京法官判了,才能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其它事情都可迎刃而解,也就没有李玫瑾教授的事了。
法官乱判也是诈骗罪讹诈罪
早就说了,哪有什么碰瓷,明明是诈骗。
本来就是敲诈勒索
支持!支持!支持! 坏人可以变老。 善良永远都是美德!
应该建立讹人倒赔制度
讹人基本没有成本,成功了一一本万利,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世界这类人只会越来越多
终于有人发声了,早该如此,只是是否晚了?代价太大了
我不麻烦国家,也不给恶人机会。不去扶。
事实上不管是老人还是醉汉摔倒碰到头部后,大概率会出现记忆紊乱。当事人下意识自我保护或做错事后悔自责,甩锅旁人是一种本能。至于后来想起来事情经过给当事人道歉的也不在少数,只不过这些引不起注意。
对于讹人的恶人就应该制定相关法律给予严厉惩处,让这些不要脸的东西直接在监狱里归西,免得祸害社会风气
重罚讹人的人。然后再把罚款一部分奖励见义勇为被讹的人!
对!
不可能的。都是老头老太太,警察局,监狱根本不愿意接手,进去了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们家人会把监狱都告的。
对错判的法官也要作相关的处罚并按同案犯处理
除非南京法官已经醒过来……
决不帮扶,纠缠上了,时间也耗不起。
没钱才去讹人,无赖拿他没办法
老人糊涂了,记不清了,没有证据证明是被推到还是被扶起? 你怎么办?
对讹诈的人要重重处罚
通过了吗?!不可能的,所谓代表喜欢干的是惊爆眼球的,比如银行的提议禁烟花还干成了,咋不怕吃饭噎死呢!
等通知。
王浩的这句话让当时在场的所有人一时怔暮了,不是因为他有理,而是因为这么一句荒唐的话,居然出自一位法官之口!如果只有撞了你才会来扶你的话,那么雷峰叔叔做了那么多好事,难道都是在赎罪吗?!试想一下,王浩法官该怎么回答呢?再试想一下,他当时很可能还自鸣得意的认为自己很专业了是吧?!
课以巨额罚款等经济手段严厉处罚碰瓷者,一定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
自从有了扶不扶大法官,就有了有事必须手机录像……
什么时候值执行,早改立法了。讹诈罪重判重罚
如果事后找不到证明怎么办?
这还像个教授的样子
其实应该立法规定不管是好心扶还是撞倒后扶都是要弘扬的中华传统美德。如果被撞者要对方赔偿的就要自己找证据证明是对方撞的。
要立法执行
对碰瓷确实要实行诬告反坐才对
必须支持!
这才是有道德的公道话!
毁掉道德之塔的不单单是王浩一个人的功力,想要重新建立起来,谈何容易。
首先把那个说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扶那个法官进行严肃处理,再通报全国再说。这个法官非常坏。
现在这个社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普通百姓没那个精力和运气去处理这事
我曾经扶过一个摔倒的老人,在夏天的烈日下,老人马路晒了小半个小时,没人敢扶。我良心上过不去,就扶了,说实话,扶的时候我提心吊胆,还好老人说,谢谢你小伙子,你真是个好人,六七个人过去都没扶我,他非得要我手机号, 让他儿子好好感谢我 ,我没给!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有些老人是真的脑子糊涂了,摔一下更不清醒,初心倒不见得是讹人,虽然结果相似。所以我现在真不赞成亲自动手去扶,本身也不具备救助的知识和能力,免得二次伤害。可以帮忙联系警察和120,请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吧。
那个法官怎么说的来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这句话就像一记响亮的巴掌,把那些想发善心的人已经伸出去的手给硬生生的抽回去了,有她这样的法官在,这善心啊,我还真就不敢发!
教授,假如法官的认知与你相反,怎么办?
支持!
对,可是为什么拖那么久还没有重点打击?
凡是碰瓷\讹诈的重判!
讹多少赔多少
有个卵用, 既然说是别人撞得,要赔多少钱都行,前提是:也拿出证据证明,有充分的证据,必须赔, 没有证据或者被冤枉者找到自证清白的证据,那就也要赔偿之前自己索要的金额的赔偿。
只要对讹人者处5至10倍的罚赔款就再没人敢讹
这寸是真正受人民尊重诩专家
这应该问法官啊
讹多少就反赔多少,再加判刑。
诬告反坐!要多少就反赔多少!
必须支持!!!!
晚了,心寒了,也麻木了,何必自寻烦恼?
等待有证据一完了。等吧。要不就准备好拍视频再动手帮忙。
小品扶不扶结尾很有讽刺意味,敲诈者见事不可为,进行了诚恳的道歉,然后获得了执法者和当事人的谅解,没有付出任何代价,这才是扶不起的主要原因
那么始终找不到证据,救了人那不还是等着敲诈勒索吗,这个有什么办法吗,因为还多地方是没有监控的。
别以为是扶不扶,是服不服!
支持!
对啊!没钱的拍卖房产,送去敬老院完事!
支持立法
支持这样的立法
75岁以上是判刑不执行的
应该提起公诉
必须判刑
支持。
纸上谈兵,根本没用
讹成功了,你倾家荡产,我大发一笔。失败了,你筋疲力尽,我道歉了事。这不就是告诉大家不讹白不讹。让那些本没有啥道德底线的人铤而走险。不对,人家压根就没风险。[哭笑不得]
公众人物一句神言,搞得社会忙乱不勘。惩治公众人物胡言乱语和利用道德敲诈勒索一并同进。
凡是扶老被要求天价赔偿的,讹诈的人必须判处被讹同等价位甚至加倍的罚金给受害人。
疑罪从无(谁说被撞的谁提供证据,没证据就按清白处理)+诬告反坐(诬告要求敲诈别人多少钱,查清后罚多少钱给受害人)=维护正义
极力支持
到现在才知道吗?
讹人的两倍处罚,你看看还有没有人讹人,现在犯罪成本太低,成功了就是一笔横财,失败了也没有损失
重点是现在老人没钱罚不了,年纪大了不敢关。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年纪大的也要关,在里面死了残了,经过验伤尸检后没问题算死者自己的,这样才能杜绝碰瓷的发生。就像最近有一个85岁瘫痪的被抓,他儿子还说他是好人,警方解释是以前犯的错。根据一通被抓的犯人的行为,估计也是个黑恶势力碰瓷的。
碰瓷的也是同理
缅北靠什么起家的?
本来就应该是警察收集证据,怎么能让被告自证清白,那谁特么还敢做好事
法律人讲出这种话真的笑死人。就不能秉持现代法律的精神疑罪从无吗?
可是,又怎么向讹诈的人要钱呢??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为好人发声、为善良护航,点赞。
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就纳闷怎么没被起诉诈骗?又纳闷主张权利的原告不用提供事实依据,反而要被告想办法证明自己无罪,就像一个人被砍死,和他有利益冲突的人都要想办法证明自己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