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南部县一企业长期在禁燃区储存和销售烟花 官方回应:将依法处理 南充市南部县一家名为金星枪支有限公司的企业长期储存和销售南隆街道太洪社区三组附近的烟花爆竹。该网友质疑,上述地点位于当地政府指定的禁止销售和放行的地区,并在此运营,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何?川观新闻记者进行了调查。 南部县金星花炮有限公司。 现场:工厂已停止生产 仍有烟花爆竹出售 10月10日下午,四川观察新闻记者来到网民提到的南龙街太洪社区。在沿着国道212线旁的山路行走10分钟后,记者看到了南部县金星枪有限公司的投诉。根据放置在工厂门口的公司简介,公司成立于1985年,占地220亩,有三条生产线:烟花和爆竹,可生产C级组合烟花和C级爆竹。然而,通过无人机图片,记者看到,虽然公司有很多工厂,但工厂没有员工,没有生产迹象,只有一辆货车停在工厂里。 南部县金星花炮有限公司工厂在无人机视角下。 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虽然该公司已经停产多年,但仍有一些零售业务。 无人机拍摄停放在工厂内的卡车。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员的确认。在工厂外的值班室,当记者问是否有鞭炮出售时,一名穿着绿色夹克的工作人员说,一捆1000响的婚礼鞭炮,价格是120元,如果你需要,你可以去仓库拿货物。 问:烟花爆竹的储存和销售是否合规? 该网友质疑:“该区域已被划定为南部县烟花爆竹禁售区,在此储存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带着网民的问题来到南部县应急管理局。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现行《烟花爆竹营业执照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但网民提到的地点——南龙街太洪社区3组,不属于城市建设区,因此在这里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并不违法。 南部县金星花炮有限公司工厂在无人机视角下。 针对网民反映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人员表示,允许存储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销售,只能定量销售给获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单位,不得向公众零售。同时,销售中使用的运输车辆也必须是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防爆车辆。 “我们与公安部门合作,调查网民的报告线索。”工作人员表示,网民反馈的运输车辆不合格,现发现情况基本真实,将按照《烟花爆竹营业执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网民反映的公司非法零售等行为,将在调查取证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