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更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迷途中的未成年人在黑暗中不知所措,一束光,照进他们的世界,引领他们走向光明……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案件办理为中心,以预防帮教为重点,创新工作模式,延伸工作触角,积极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办案和保护深度融合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临渭区委签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成立渭南市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服务基地,引入青少年社工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心理干预,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深度融合。积极孵化、培育或者链接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招募多领域专业人才100余人,组建4支队伍参与,成为一支稳定的帮教力量。不断完善社工考核、培训、监督、奖惩办法等,提升专业化水平,以协议为依托将司法社工服务内容、要求、流程等规范细化至办案全过程,提升工作质量。
精准提供帮教服务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团合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面发展。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机关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团区委主管的心理学会签订购买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协议,与团区委及心理学会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沟通互动。
“我们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逐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积极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的社会力量,精准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的帮教服务……”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琼说,该院在办理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确立了“1+3+N”考察帮教模式,即1名检察官、3名司法社工共同为帮教对象量身打造帮教方案,确定一个主帮教老师对其进行精准帮教,实现因人施策。截至目前,已为50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帮教258次,提供心理评估与疏导支持130余次;有效统筹资源,广泛链接社工机构、爱心企业、社区等资源参与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依托企业、社区等建立观护帮教基地4个,已帮助50名罪错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回归社会。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附条件不起诉一案中,委托渭南市心理学会开展社会调查、教育评估及个性化帮教,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考验期间,司法社工组织开展个案面谈6次,检察机关组织交流互动3次,法治教育1次,同时联合社区安排李某某参与劳动实践和公益服务3次,最终李某某顺利考入某高校。
“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与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协作,及时有效介入和处置个案,落实线索双向移转,最大化发挥资源功效。“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对许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员存在惩戒简单机械,管束流于形式,教育效果欠佳等问题……”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主任马冬蕾说,该院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一书一令一课堂”工作模式,一体开展训诫、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抽丝剥茧矫治涉罪未成年人思想、行为偏差。2023年以来,已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联合渭南市心理学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余场,对10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个别教育,组织家庭教育测评、家庭教育指导课等,帮助修复亲子关系,提升监护能力,改善家庭环境。与渭南市心理学会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工作站,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围绕青少年犯罪预防、司法保护和权益维护加强沟通,促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构建综合保护格局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临渭区委共同探索“法治+心理”副校长创新模式,为全区5所学校派设心理副校长5名,联合法治副校长开展“青春灯塔”公益巡讲活动十余场,覆盖学生万余人,积极打造临渭区未成年人法治宣教特色品牌。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案件办理为抓手,深入挖掘涉未重点和新兴领域社会治理线索,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联席座谈、专项监督等方法,推动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有效延伸,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宏武说。
2023年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8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相关职能部门均限期整改完毕并回复。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宾(旅)馆住宿经营者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通过电子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发现80%以上的案件都存在此类问题,遂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召开强化宾(旅)馆业监管座谈会,现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对辖区多家宾(旅)馆开展专项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