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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一名女子和已婚男子长期保持情人关系,某一天情人不顾她反抗,强行和她发生

山东济南,一名女子和已婚男子长期保持情人关系,某一天情人不顾她反抗,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女子随即报警称自己被强奸,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薛纯是一位长相漂亮的女子,同时她自己也十分有能力,工作上可以说是风生水起。在一次活动中,她偶然认识了商人李江。

在后来的交往中,薛纯发现李江虽然学历不高,但是工作上很有能力。早年间,李江凭借自己精明的头脑,早已经攒下了第一桶金。

李江对青春靓丽的薛纯也是十分热情,不仅在工作上给予她很多帮助,在生活中也对薛纯嘘寒问暖,格外关心。

再加上李江情商十分高,每天甜言蜜语,把薛纯哄得团团转,这让薛纯十分心动。虽然李江比自己大了十几岁,但是薛纯认为,不管是从生活还是事业上来看,李江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伴侣选择。

于是薛纯便答应李江的追求,两人交往起来。李江的经商头脑和情商都把薛晨纯给征服了,她开始打算和李江步入婚姻的殿堂。

然而薛纯后来打听了一下,得知李江居然早已经有家室,孩子都很大了,自己没有机会了,薛纯的心里不禁有些沮丧。

她提出分手,但是李江哪里肯,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各种讨好薛纯,只希望薛纯能继续陪伴在自己身边。

李江向薛纯保证,自己很快就会和妻子解除婚姻关系,然后就会立刻迎娶薛纯,不让她受一点委屈,两个人过上完美的新生活。

李江称,妻子和孩子一直居住在青岛,夫妻两人可以说是长期分居生活,早已经没什么感情了,这让薛纯的心里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然而薛纯左等右等,李江却始终还没有和远在青岛的妻子理清关系。这让她不禁非常失望,又很生气。

在烦闷中,薛纯一个人去了西安旅游,想散散心,考虑一下未来怎么办。就在旅游期间,薛纯认识了林一波。

林一波年轻帅气,事业有成,对薛纯也非常有好感,最让薛纯惊喜的是,林一波不但没有结婚,连女朋友都还没有。

想想自己跟着李江毫无未来,薛纯非常委屈,她决定和李江一刀两断,重新和林一波开始新的生活。

旅游回来以后,薛纯明确告知李江,要和他划清关系,并将自己租住的房屋大门的锁密码给换了。

几天后,李江来到薛纯的住所,并且直接进入房间内,他想要查看薛纯的手机,两人因此发生激烈的争吵,甚至扭打在一起。

李江一听说薛纯交了新男友,顿时醋缸子打翻了,随后,李江不顾薛纯的强烈反抗,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薛纯报了警,称李江强暴了自己。面对薛纯的指控,李江大喊冤枉,他坚称是薛纯是自愿和自己发生关系的。

李江列举出了一系列的证据。首先,在事发的前几天,李江曾经来过薛纯家里,两人谈了一会儿话后,曾两次发生了关系。

其次,薛纯居住的房屋是李江租下的,他有大门的钥匙。如果薛纯真的和他提出分手,应该直接搬离才对。如果当时薛纯搬走,那么李江就不会开门进入了。

再次,在事发后一个多月后,薛纯还曾经在他生日的时候,带了一个蛋糕给他过生日。如果当时他真的强暴了她,她怎么可能还会给一个施暴者过生日?

对于李江的质疑,薛纯一一进行了解释。她承认在事发前几天他们确实曾经发生过关系,但她声称,那时她就已经不是自愿的了。

她已经想好要和林一波在一起了,根本不想再和李江有肌肤之亲,可是李江一直拿公司来说事,迫于无奈,她才和李江发生关系。

关于租房,薛纯表示,虽然房子当时是李江帮她找的,但是房租一直是自己在交,她也不知道李江会有她房子大门的钥匙,否则早搬走了。

关于带蛋糕给李江过生日,薛纯表示这是两码事,自己只是想要找李江询问关于公司的事,所以没有空手去见李江。

那么,关于本案,法院是如何判的呢?

1、不管双方此前发生过多少次关系,但是此次薛纯有着明确的反抗行为,包括踢踹、抓咬李江。这就说明,李江是违背薛纯的意愿与其发生关系的。

2、李江辩称,之前只要和薛纯吵架,只要他强行发生关系都能和好,因此这次跟以前也是一样的。但法院认为,此事与本案并没有关联性,也不能证明李江此次行为的性质就不是强暴。

3、《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江在和薛纯发生关系时,曾经对她掐脖子、按压等,属于以暴力方式,并在薛纯明确反抗时依然没有停手,属于违背妇女意志,胁迫妇女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最终,一审判决李江有期徒刑三年。

男女双方不管是什么关系,都不能违背意愿发生关系,维系关系最好的方子,是尊重和理解。

对于李江和薛纯的情感纠纷,您怎么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