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检察:公益诉讼筑牢未成年人“禁烟防线”

身边24小时 2024-10-15 19:09:29

近日,清远市佛冈县内出售烟草制品类的店铺纷纷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类商品”的新标志设置在显著位置。这一变化要从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的磋商函说起。

佛冈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一次下乡走访时发现,在佛冈县中小学周边存在未成年人吸食香烟的现象。烟草中含有尼古丁,吸食香烟会使青少年的记忆力减退、精神不振,容易引发多种生理疾病。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不仅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更加有可能诱发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甚至成为犯罪诱因。

为构筑未成年人“拒绝第一支烟”社会环境,佛冈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打响校园周边“禁烟战”。为掌握第一手信息,承办检察官向烟草专卖局调取在辖区内登记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地址信息,同时向教育局获取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地址信息,将两个数据源的地址信息进行比对,初步筛查出14家可能存在于学校周边贩卖烟草制品的商铺。

针对该情况,承办检察官迅速对学校周边的商铺进行摸排走访。经调查发现,部分中小学学校“50米红线”范围内确实存在商铺违法销售烟草制品,以及烟草经营户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等问题,存在诱发未成年人购买香烟吸食的隐患,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佛冈县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并举行公开听证会,通报相关商户具体情况。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院制发磋商函,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积极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经承办检察官跟进监督,售烟商户已按规定将警示标志摆放至显著位置,因历史原因存在的校园周边售烟商家到期后也将不再延续办证,校园周边环境得到净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利用数字赋能检察监督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形成整治合力,实现对全县所有学校周边环境的清查净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还未成年人一片碧海蓝天。”承办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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