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揭阳少年暴力事件:未成年施暴者免予法律制裁 广东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正式对外发布了一则关于未成年人冲突的警情通报。通报指出,2024年10月19日晚21时左右,揭阳110指挥中心接获民众紧急报警,称榕城区榕东街道东乡村一处篮球场内发生一起暴力事件,一名女孩遭男孩从背后飞踹倒地受伤。警方接警后,迅速派遣警力赶赴现场,将涉事双方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并同步通知双方家长到场协助处理。 经详细调查,涉事双方为同校学生,分别为黄某(女,11岁)与陈某(男,13岁),两人相识且关系友好。事件起因于黄某在10月18日不慎遗失陈某的电动自行车钥匙,陈某随后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在篮球场内就此事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黄某选择离开时,陈某情绪激动,追赶上前并从背后猛烈踹倒黄某。经专业法医评估,黄某的伤势被判定为轻微伤。 鉴于陈某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周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但将依法对其监护人进行教育训诫,并责令其加强对陈某的管教,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警方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及法治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