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女子病重,多次联系儿子,让儿子来看望自己,可儿子始终没有来,女子心寒,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留给了自己弟弟。女子去世后,弟弟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姐姐的遗产,可却遭到了外甥的拒绝,对方说舅舅不能证明遗嘱是自己母亲所写,可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信息来源,南通中院) 南通市某社区的老旧小区内,一场激烈的争吵,打破了往日的宁静。72岁的关山和29岁的外甥小瞿,在一套老式居民楼前对峙,引来不少邻居驻足观望。 "这是我姐姐留给我的房子,你凭什么不让我进去?"关山情绪激动地质问道。 "我妈的房子凭什么给你?你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是她的真实意愿!"小瞿寸步不让,脸上写满了愤怒和不屑。 事实上,这场争执的源头,还要追溯到七年前。2016年9月,关山的姐姐关瑜因病住院。当时57岁的关瑜曾多次联系,已经离婚多年的前夫,和22岁的儿子小瞿,希望他们能来医院探望。然而,等来等去,病床前始终未见儿子的身影。 "姐,你别难过,兴许小瞿这会儿正在赶来的路上呢。"关山坐在病床边,轻声安慰着姐姐。可他心里清楚,这不过是善意的谎言。 关瑜微微摇头,眼角滑落一滴泪水。她虚弱地说道:"弟弟,我明白的。小瞿他...恨我。" 回想起16年前的那场离婚,关瑜心中充满了懊悔。当时为了追求自己的事业发展,她选择了净身出户,将年仅6岁的小瞿留给了前夫抚养。此后,她远赴国外务工,与儿子的联系逐渐减少。 "姐,别想那么多了。你要好好养病,等你康复了,我们一起去找小瞿,一家人好好谈谈。"关山握着姐姐的手,试图给她一些希望。 然而,关瑜似乎已经看透了一切。她艰难地从枕头下摸出一张纸,递给关山:"弟弟,这是我的遗嘱。我把房子留给你了,你要答应我,等我走后,帮我料理后事。" 关山接过遗嘱,惊讶地说不出话来。遗嘱上清楚地写着,关瑜将她在南通市购买的一套房产,赠与弟弟关山,并要求关山承担她的养老送终义务。 "姐,你别这么说。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关山强忍泪水,声音有些哽咽。 可惜天不遂人愿,仅仅一个月后,关瑜便离开了人世。在整个治疗和临终过程中,小瞿始终未曾出现。 关山遵照姐姐的遗愿,操办了丧事。直到葬礼结束,小瞿才姗姗来迟。面对舅舅的责备,小瞿冷冷地说:"她活着的时候没尽到母亲的责任,现在走了,我有什么义务来送她?" 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关山的心。他明白,要化解这个家庭的心结,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 出于对姐姐的尊重,关山并没有立即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他希望时间能够抚平小瞿心中的伤痛,也给了自己和外甥一个重新沟通的机会。 然而,七年过去了,小瞿对母亲的怨恨似乎并未减轻。当关山终于决定依法继承姐姐的遗产时,却遭到了小瞿的强烈反对。 "这房子是我外婆的!我妈只是代持,你凭什么继承?"小瞿咄咄逼人地质问道。 关山无奈地解释:"小瞿,这房子是你妈妈自己买的,不是你外婆的。你妈妈生前立下了遗嘱..." "遗嘱?"小瞿冷笑一声,"谁知道是不是你伪造的?我妈当时病得那么重,精神状态肯定不正常。再说了,她欠我这么多年的抚养费,凭什么把房子给你?" 面对外甥的质疑和指责,关山感到既心痛又无奈。他深知,这场遗产纠纷背后,隐藏着更深层的家庭矛盾。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关山不得不将此事诉诸法庭。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 庭审中,双方就遗嘱的真实性、关瑜的精神状态、抚养费问题等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小瞿的代理律师强调:"我们怀疑遗嘱的真实性。即便遗嘱属实,也应当考虑被继承人长期未尽抚养义务的事实,适当扣减遗产份额。" 而关山的律师则反驳道:"遗嘱订立时有多位见证人在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关于抚养费问题,早在离婚协议中就已明确约定,且早已超过诉讼时效。" 经过深入调查和慎重考虑,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认定关瑜的遗嘱真实有效,驳回小瞿关于抚养费的诉求,判决涉案房产由关山继承。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公民依法享有遗嘱自由。关瑜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且关山已履行遗嘱所附义务。同时,小瞿已成年多年,不符合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条件。" 对于这个结果,小瞿显然无法接受。他不顾律师的劝阻,执意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案件尘埃落定,但这个家庭的伤痛却远未愈合。当记者试图采访关山和小瞿时,两人都婉拒了。 这起遗产继承案不仅引发了法律层面的讨论,更让人深思现代社会中亲情的维系。它提醒我们,在追求个人发展的同时,也不要忽视了家庭关系的珍贵。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资深法官表示:"遗产继承案件往往牵涉复杂的家庭矛盾。我们在依法裁判的同时,也希望通过司法调解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修复亲情。毕竟,法律的公平正义,无法完全弥补情感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