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沈彦彦通讯员谢文杰)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509元,同比增长4.3%,总体稳步增长。这是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获悉的。
城乡收入差异进一步缩小
数据显示,我市城乡收入差异进一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615元,同比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21元,同比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0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1.98:1,低于去年同期水平(2.02:1),这表明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比是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比值越低,说明城乡差距越小。
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快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从工资性收入来看,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1998元,同比增长5.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8%,拉动居民收入增长3.9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达92.1%。工资性收入主要是指居民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
经营净收入与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516元,同比增长1.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7%,拉动居民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为2.5%。经营净收入是指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如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利润等。
厦门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166元,同比增长1.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1%,拉动居民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为2.3%。转移净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对个人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等,以及居民之间的转移支付,如赡养收入等。
财产净收入保持增长
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830元,同比增长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3.4%,拉动居民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对居民增收贡献率为3.1%。财产净收入是指居民拥有的财产所带来的收入,如利息、股息、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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